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演员周杰起诉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一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了预备庭。由于周杰已于庭前提交了一份撤诉申请,他本人和代理人并未到庭。目前,该撤诉申请正在法院的审查之中。新月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刚得知此消息,如果3天之内周杰不与他们联系,公司将正式提出反诉。
据了解,周杰曾起诉称,他在事故发生前是正常直行,被告公司高先生是转弯行驶。但是高先生违反相关法规没有礼让他优先通行,也没有停车观望,甚至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采取制动或其他避险措施,其违法行为直接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并造成周杰重大经济损失。8月10日,周杰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撤诉申请,称“申请人与新月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正积极协商解决本案纠纷,因此请求撤回起诉。”
由于原告席上空无一人,开庭后,法官向被告方解释说,法院要求原告到法庭说明撤诉的情况,但对方却在电话里明确表示“今天不来”。“撤诉理由是否属实?”法官问到。“周杰本人和他的代理人,没有任何人和我们联系过。如果对方愿意和解,并且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可以考虑不提出反诉。”被告方代理人说。
记者看到,新月公司在反诉状里称,周杰所驾车辆将驶出路口的出租车撞翻,撞车时出租车司机高某不可能在瞬间采取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杰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要求周杰赔偿车辆全部损失97631元。“3天之内如果周杰再不主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正式提出反诉。” 公司代理人说。最后,法官宣布,允许双方进行私下协商,3天后由出租车公司决定是否正式提出反诉。
庭审后,法官告诉记者说,诉讼当事人有撤诉的权利,但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比如撤诉的理由是否合法等。待审查后,法院再出具是否允许撤诉的裁定。
案情回放
今年6月2日3时45分,在朝阳区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总站处,周杰所驾奔驰车撞翻了高姓司机所驾的出租车。事故发生后,周杰弃车离开了现场。事发12小时后,周杰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酒精检测结果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