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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称官司是家事:事到如今我也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9日09:5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杨林)日前,正深陷“遗产风波”的侯耀华接受了东方卫视《陈辰全明星》采访。在节目中侯耀华不可避免地被问到了这场遗产官司,谈到侯瓒姐妹起诉自己时,他称官司发展到今天,自己也有责任。至于侯耀华所说的责任是什么,记者想致电侯耀华本人了解,但他一直未接听电话。

  根据主持人陈辰对记者的转述,她专访侯耀华聊的话题很多,谈到遗产风波,侯耀华表现得达观并坦言这场遗产分配风波的确让他身心俱疲,而这场官司发生的日期更是让他内心十分难过。因为,昌平法院受理银行起诉侯瓒拖欠还款的那天正好是侯耀文的生日,7月17日。

  对于侯瓒姐妹将其告上法庭,侯耀华的看法是“孩子能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我很高兴。这个事情实际上发展到今天,我有很大责任,或者说是我把这个事情推到这份儿上的”。对郭德纲向侯瓒的声援,侯耀华在采访中说,这是侯家的家务事,和郭德纲这个外人毫无关系。记者随后致电侯耀华本人,但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

  ■ 原告律师回应

  侯瓒没委托侯耀华还债

  对于近日侯耀华律师以及其本人对媒体的发言,昨日侯瓒律师苏向祥向记者重申了几项法律事项。苏律师称,侯耀华方面提到的侯耀文的车辆,是在侯耀华使用1年多后被索要才返还侯瓒的。由于侯氏姐妹是侯耀文唯一财产继承人,侯耀华侵占车辆一年就是违法行为。

  至于侯耀华私下用侯耀文的存款帮侯耀文还债,苏向祥认为,只有经过继承人确认后,才能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侯耀文的债务。原告方(侯瓒姐妹)没有委托或同意他人确认债务和清偿债务,也不会追认经被告确认的没有合法有效凭证的债务,侯耀华为原告方清还债务没有法律保障。“原告不会为被告的违法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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