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9月23日下午14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周杰交通肇事案进行证据交换,周杰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对被撞的出租车进行车辆维修及贬值鉴定申请,周杰本人仍未到庭参加庭审。
周杰的代理人表示,周杰是否是酒后的驾车的问题交管部门已经做出了结论,新月公司代理人所说的“周杰酒后驾车”说法只是推测。同时,她还向法庭提出对出租车进行贬值鉴定的申请。
被告代理人当庭请求法庭责令周杰本人到庭,他表示,周杰离开现场就是毁灭证据,他有证据证明周杰在事发当天是酒后驾车并意识模糊。
庭后,新月公司的代理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周杰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打官司是不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