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卫昕) 因为不满书籍《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中对自己感情隐私的描写,张艺谋扮演起了“秋菊”打官司,向《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及出版方华夏出版社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以及精神损失50万,总计150万元。昨日上午,此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出版社坚持认为并不侵权。据悉,法庭还需要调查取证,此案将在一个月 视频:《张艺谋传》大曝隐私 张艺谋打官司索赔 媒体来源:SMG《新娱乐在线》 内宣判。
《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在去年奥运期间出版发行。由于书中写了大量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一上市就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而张艺谋对该书的写作出版和发行一无所知,这让张艺谋大为光火。
今年1月6日,张艺谋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艺谋传》出版方华夏出版社及作者黄晓阳名誉侵权。张艺谋在民事诉讼状中指出,《张艺谋传》未经其本人授权许可,便使用其个人肖像、还伪造其签名;书中大量内容系作者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严重侵犯了张艺谋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严重损害了张艺谋的名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张艺谋提交的证据说明中,他对《印象中国:张艺谋传》有9处细节描写不认同,这些大多是关于情感细节的。
昨日华夏出版社代理律师张锋表示:“我觉得这个事情出版社根本不构成侵权,他们认为的(侵权)只是张艺谋的内心感受而已。”而该书作者黄晓阳表示,在书中所写的内容都是有详细出处的,而答辩上也很清楚列出了9处细节的出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写名人传记都需要得到被写者的授权。据悉,在张艺谋提出诉讼后,出版方也提出过和解方案,但都被张艺谋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