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侯耀华变侯药华 专家: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17:2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常红、张海燕)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今天上午作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就近日法律热点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谈到近日网上热议的侯耀华变“侯药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佟丽华表示名人不能滥用社会影响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名人代言虚假食品、保健品广告,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广告协会日前发出通告,指出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十个虚假产品广告,侯耀华变“侯药华”。侯耀华自己回应称,有人滥用其名义做广告。但也有专家认为,这种广告做假是不容易的,因为用了他的肖像。日前又有媒体披露,赵忠祥也被网友举报代言了类似的违法广告,赵忠祥诚恳地表示,自己正在与厂商联络,同时呼吁正在播出这条广告的电视台撤播。

  对于名人代言问题食品、保健品广告,佟丽华说,2009年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一次明确提出来,名人代言问题食品、保健品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这次侯耀华代言的很多保健食品,然后夸大其词,说是这药那药,就是一种保健食品。如果这个是虚假广告的话,受害的消费者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侯耀华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佟丽华也呼吁,名人要检点自己的言行。名人因为他的名人效应挣了很多钱,但挣钱的同时不能误导社会,不能滥用社会对你的信任,误导消费者。

  对于如何规范这种行为,减少对消费者的侵害,佟丽华认为,一是利用食品安全法等法治手段,如果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就要让他或者她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如果名人为了利益,什么都不顾了,什么话都敢说了,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就应该让这些所谓的“名人”身败名裂。佟丽华说,“名人”有流芳千古而有名的,也有遗臭万年而“有名”的,他认为,如果“名人”什么事都敢做,不怕遗臭万年的话,社会就应该有勇气让他遗臭万年,只有这样的话,才能警醒其他人。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