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乒乓球奥运冠军马琳起诉离婚案,并非如一些媒体所称“已经审结”,而是刚刚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昨天下午,大兴法院红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谈话,被问到马琳是否有婚外情时,马琳的妻子张宁益(原名张一)一再落泪。
下午4点,张宁益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庭。马琳一方则只有律师出庭。法庭上,张宁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称两人的感情并没有破裂。“我和他根本没有吵过架!我还是爱他的!”
张宁益的律师说,如果马琳非要离婚,就应该多给张宁益一些财产。
该律师对共同财产的数量提出质疑。他表示,涉案房产暂估价是100万元,但财产远不止这些。
张宁益也说,2004年马琳获得奥运冠军后广东的开发商还赠过他两套别墅。其律师称,马琳获得奥运冠军后,广告代言有上千万元。
对此,马琳的律师解释说,代言协议是商家与国家乒乓球队签订的,个人拿不到。
今年7月,马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马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位于大兴区亦庄的“一栋洋房”小区的一套共同财产房屋。马琳的律师还申请了不公开审理。
●律师说法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告诉记者,如果张宁益最终能够举证马琳有婚外情,那么在财产分割上,能够成为法官酌情考虑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的因素。
但刘律师也表示,在女方未怀孕的情况下,男方的婚外情并非女方可以多分割财产的要件。
如果马琳没有婚外情,法官将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女方的经济收入、有无房产等情节,综合而定。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明,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实际共同财产的确切数量,比查证马琳有无婚外情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