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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撞车案又生风波 的哥向其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16:0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昨天下午,双班“的哥”状告周杰索赔车份、误工费等6万余元一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公开开庭。“的哥”代理人当庭追加医疗费7000余元。

  开庭时,一大批出租车司机前来旁听。起诉周杰的两名“的哥”未亲自出庭,而是由其所在的新月联合公司出面,委派工作人员代理诉讼。

  今年6月2日,周杰驾无牌照奔驰车撞倒出租车后,受损出租车迟迟未进行维修,两名“的哥”被迫停运5个月后将周杰告上法庭。停运期间他们仍需交纳车份钱。

  “的哥”代理人称,周杰超速行驶酿成车祸,交管部门认定周杰负主要责任。“车祸发生后,周杰不但没有抢救伤者,反而弃车逃逸。高师傅(当时开车的‘的哥’)住院期间他既没有出面道歉,也没有垫付医疗费。”

  周杰律师则表示,交管部门已认定双方均有违章。当时高师傅左转弯,抢车行驶,属“严重过错”。周杰为正常直行,只是超速,应属于“意外过错”。周杰律师强调,周杰受伤但仍坚持报警,直到警方到场才离开。后来周杰到交通队投案,并没有逃避责任。他同时认为,原告未积极维修车辆才造成损失扩大,应责任自负,因此不认可“的哥”的误工费损失。

  庭后,新月公司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事故处理,公司一般情况下都会在与对方协商后修车。他们并非要故意为难周杰,只是这样诉讼重重的车祸还是第一次遇到,因此需要打完官司再修车。

  记者追问周杰突然放弃行政诉讼的原因,周杰律师表示,这是周杰的决定,他不知道原因。昨天,因双方还有新证据要提交,法官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神秘证人推翻周杰“酒味”说

  特别目击

  车祸后,有媒体爆出有目击者“沙先生”称“周杰身上全是酒味”。昨天下午,一名姓沙的先生出庭为周杰作证。他说,自己没有闻到周杰身上有酒味,也没接受过媒体的采访。“我当时距周杰就一米,差不多这么远。”他指向原告席上的代理人。

  沙先生说,他当时在上班,就在事故现场附近。一声巨响后,他看到两辆车撞到了一起,出租车倒下,奔驰车受损弹出了气囊。他看见奔驰车主围着撞倒的出租车看了看,对着受伤的司机嚷了句“你怎么开车的”,未上前救助。周杰报警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人认出周杰,于是他走到了马路对面。“警车一来,他就打车走了。”“你看到周杰受伤了吗?”法官问他。“从外表看不出来。出租车里的人都受伤了。”

  “周杰是在消防车到来后离开的吗?”“的哥”代理人问他。“不是。救护车先来的,其次是消防车,最后是警车。救护车开过来后,周杰就打车走了。”沙先生说完,周杰代理人一愣。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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