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方面已获29万元赔偿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歌手臧天朔聚众斗殴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臧天朔聚众斗殴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由于此前已被拘留一年,臧天朔应将服刑至201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间,臧天朔与孙宝和因经济纠纷不再合伙经营河北廊坊的迪吧,孙宝和于2003年1月将所持迪吧的股份转让他人。同年6月20日21时许,孙宝和以索要尚未支付的部分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迪吧,因遭到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遂与迪吧总经理吕长春电话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后吕长春到臧天朔在北京经营的酒吧,与臧天朔商议该事。在臧天朔的授意下,吕长春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于2003年6月21日凌晨驾车到河北廊坊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械斗。斗殴中,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法院认为,臧天朔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授意吕长春纠集多人持械斗殴,并在斗殴中致1人死亡,3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首要分子,依法应予惩处。
据悉,昨天受审时臧天朔推翻之前的有罪供述,称他在公安机关没有核对笔录就签字画押了。臧还当庭否认他知道打架的事,称他当晚是为了保护迪吧里贵重的音响器材,让吕长春找到孙宝和好好谈,要“冷处理,息事宁人,谈不好就报警”。由于“授意”之事在臧、吕二人之间进行,并无第三方人证直接证实。辩方认为控方证据薄弱,应适用无罪推定。而控方指出臧当庭陈述虚假,臧在侦查阶段已多次供认,且与吕的供述相互印证,结合在案其他证据足以证实控罪。
按照臧天朔的犯罪行为,他的量刑幅度在3至10年之间。对于6年刑期,判决指出,法院量刑时已考虑到臧天朔积极赔偿受害者方面,并获得对方谅解的情节。据臧天朔律师透露,臧天朔宣判前已赔偿了受害者方面29万元。宣判后,臧天朔的辩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并对判决提出异议,认为判决只说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却并未具体论述。同时辩方提供的多份对臧有利的证据也未被采纳,法院也没有说明具体原因。“臧天朔上诉的可能性很大。”辩护律师说。不过在谈及臧天朔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心理准备时,这名律师表示,之前已反复向臧说明审判有利和不利的情况,他应该有心理准备。“臧天朔整个庭审很平静,听到判决结果也没有任何表示。”按照程序,臧天朔将在15日内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早报记者 李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