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春晚红人”、中国台湾艺人黄阿原涉嫌诈骗的消息曝光后,很快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也包括黄阿原本人。
日前,人在美国的黄阿原主动联系国内网站,并发表了书面声明,称那位澳大利亚女华侨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
在书面声明中,黄阿原主要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说明,除了强调他与澳大利亚女华侨之间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对此他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给予澄清外,其他三个问题分别是:中华卫视神州台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卫星电视频道,执照和卫星牌照于2009年3月20日、2009年9月28日经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批准,是一个合法电视台;北京神州华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在内地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对于有关媒体没有经过核实发表“虚假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之前的报道,女华侨状告黄阿原诈骗一事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对此,黄阿原表示,公安机关只是在按举报人的举报了解情况,并未立案。对于女华侨在接受采访时指责中华卫视存在做假账的问题和非法经营的问题,黄阿原表示,中华卫视按香港法律由香港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做账,不存在假账问题;中华卫视法律手续百分百齐全。
最后黄阿原表示,他将于明年1月6日在北京举行媒体说明会,就此事作进一步说明。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