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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诈骗黄阿原称是合同纠纷 将举行说明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16:0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伟娜)称不存在“诈骗”问题,双方是购股合同纠纷,曾任春晚主持人的黄阿原“现声”。

  日前本报报道《黄阿原被指行骗1500万》一文后,昨天上午,自称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的黄阿原通过中新网发表声明,称宿女士(本报在报道中化名王女士)参股中华卫视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

  在中新网的报道中,黄阿原表示,双方签订了购买中华卫视15%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宿女士先支付1500万元定金,30日后再支付尾款1500万元,一同前往香港律师楼办理转股手续。

  声明称,30日后宿女士一直“失踪”,手机关机,找不到人。过了近40天后,宿女士突然出现,用各种理由不支付尾款,并要求退款,还要求中华卫视赔偿几百万元。

  “这个声明让我很惊讶。”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宿女士,她说道,“黄阿原所说的我要求中华卫视赔偿几百万元”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针对黄阿原所说的宿女士失踪一事,宿女士回应道,当时自己不止一次地见过黄阿原,包括到中华卫视黄阿原的办公室取相关法律文件,了解中华卫视的情况等。

  宿女士表示,她到香港律师事务所要求办理股权交割手续时,遭到黄阿原的拒绝。

  黄阿原对中新网的记者称,他将会于2010年1月6日在北京举行媒体说明会。

  对此,宿女士表示,只要开说明会,她就会带证据过去,让大家看看谁在说谎。

  记者追访 据称黄阿原目前不接受采访

  昨天,记者发短信给黄阿原的两个电话号码,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始终未得到回复。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了中新网编辑部的办公电话。接电话的女士表示,确实是黄阿原本人主动联系的中新网,中新网对他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确认无误后在网上发了他的声明。

  记者提出能否提供黄阿原留给中新网的联系方式,以便对他进行采访。

  一位自称是负责人的齐(音)先生表示,中新网记者联系上了黄阿原,转告了本报记者想采访的要求,黄阿原表示目前拒绝其他媒体的一切采访。

  齐先生称,黄阿原表示2010年1月6日的媒体说明会可能会主动联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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