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纠纷案,虽已在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但宋祖德昨日又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据了解,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
这些理由包括,博客注册没有宋祖德、刘信达的身份信息就排他性地确认是宋祖德、刘信达所为;宋祖德、刘信达的博客被他人冒名发表文章,判决以宋祖德、刘信达未提出异议就认定是宋祖德、刘信达所为属不当;一审法院未在开庭前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属定性不当;被上诉人徐大雯利用寻找新闻卖点的媒体进行调查,其本身就是炒作,该后果不应由宋祖德、刘信达来承担;媒体调查事先未声明,也无宋祖德、刘信达签字认可,一审判决将此作为证据认定不当。
另外宋祖德还追加共同侵权人齐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成都商报、生活报、天府早报参加诉讼;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徐大雯一审诉请。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