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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打官司“洗墨迹” 诉某报社侵犯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11:5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章子怡去年年底遭遇的“泼墨门”事件升级为一场名誉权官司。因刊登文章称京城名媛、昔日好友赵欣瑜爆料章子怡与上海已婚富商A先生有染,与富豪未婚夫VIVI已分手等内容,章子怡将京城某报社推上被告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有关的侵权报道,并且向其赔礼道歉,在《中国青年报》和《法制日报》上刊登致歉声明。昨天,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章子怡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1月13日,京城某报头版及第四、五、六、七版刊登了署名为王小鱼、黑皓普的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 解惊天迷局真相》一文。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诽谤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文章内容严重失实,运用明示和暗示的手法捏造虚假故事,文中称“经赵欣瑜介绍,章子怡……A先生的老婆开始怨恨赵欣瑜将自己老公介绍给章子怡”。而事实上,该文描述的她与赵欣瑜之间的所有事情均与事实不符,特别是捏造出了其与A先生之间的种种事端;文中关于她与男友VIVI的描述也与事实严重不符。 

  章子怡在起诉书中表示,该文将其描述为一个为了钱财出卖自我、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严重损毁了其作为一名国际知名艺人的正面形象,同时向社会公众传播了违背公序良俗的庸俗下流的涉黄信息。章子怡的律师黄凯说,就在该文发表的前一天,文章作者王小鱼曾给他打电话,告知赵欣瑜所述内容。他明确表示赵欣瑜所述的内容不是事实,并于当日向某报社及王小鱼发送了律师函。

  据了解,上周五,黄律师曾到朝阳法院立案庭立案,但因未能出示章子怡本人在朝阳区的居住证明,所以法院未正式立案。昨天上午11时,黄律师再次来到法院,法院立案法官在审查立案材料后,决定予以立案。

  ■新闻链接

  “泼墨事件”发生后,章子怡的男友VIVI也发表了公开声明。称:“近日我一直都在关注某些媒体对章子怡小姐的误指与猜测。我对这些报道的可信度深表怀疑。这些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信息让我深恶痛绝。同时,我严重声讨这种未经核实、以讹传讹的行为。这些日子对子怡来说是一个艰难的时刻,我会一直站在子怡的身边支持她。如果还有个别媒体继续恶意诽谤和散发谣言,我将在必要时刻采取法律行动。同时,我和章子怡的感情纯属我们的私人生活,希望媒体与他人不要侵犯我们的隐私,继续散布我们已经分手的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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