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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诉媒体侵权案正式立案 最快春节前开庭

  因《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真相》一文,章子怡以侵犯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本报记者从北京朝阳法院处了解到,章子怡状告《购物导报》社下属《完全娱乐》侵犯名誉权,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最快将会在春节前正式开庭审理。

  2009年12月23日,“泼墨门”成为年底娱乐圈最热点话题,此后,章子怡卷入“小三”事件。今年1月13日,《购物导报》社在其发行的《购物导报》上刊登了《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真相》一文。章子怡在起诉书中称:“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诽谤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内容严重失实,运用明示和暗示的手法捏造虚假故事。”

  据法院相关人员向记者披露:章子怡状告《完全娱乐》,只要求讨清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登报致歉,并没有提出一分钱的精神损失费的索赔。昨天,章子怡的律师黄凯表示:章子怡之所以没有提出一分钱的精神损失费的索赔,就是为了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朝阳法院相关人员表示,由于此案证据非常明晰,法院很可能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被告收到诉状后,会有15天的答辩期。如果送达顺利,最快将会在春节前正式开庭审理。

  昨晚,北京明星策划人田金双与记者在谈及此事件时,平静地说,“这几天,我发现,在中国几乎有一多大半媒体,都把章子怡轰得体无完肤。其实,无论这事情是真是假,这都是中国电影的一个悲剧。”

  记者杜恩湖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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