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谢晋名誉权案将于2月1日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10:05  天天新报

  新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谢晋名誉权案2月1日下午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至二审举证截止日,上诉人宋祖德兄弟及其律师均未参加证据交换,也没有提交任何新证据。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无论是“赖黑客”还是“赖记者”,在本案中都是徒劳的。

  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兄弟委托律师提起上诉。他们坚持涉案博客是由他人冒名发表文章,与其没有关系,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徐大雯一审诉请。另外,他们还提出追加齐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华西都市报、新京报等7家媒体作为共同侵权人参加诉讼。

  记者了解到,1月20日上午法院组织证据交换,但宋祖德兄弟及其律师没有露面。该日也是举证截止日,他们均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综合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意见,以及其在一审中的答辩意见,可以归纳其主要有二个特点,即一审开庭时“赖黑客”;二审开庭前“赖记者”。但无论其如何百般抵赖,其实在本案中都是徒劳的。

  在民事上诉状中,宋祖德、刘信达称“所谓博客,不乏道听途说,甚至是凭空猜想,在社会上是没有公信度的垃圾信息”,从而把侵权责任完全推向媒体报道。

  富敏荣认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荒谬的。至今为止,“垃圾信息”的制造者宋祖德、刘信达从没有在博客中声明或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明“他们的博客内容是‘道听途说’、‘凭空猜想’”,反而在博客中特别声明称:所说的都是真实的,敢负一切法律责任,转载无需负连带责任。媒体采访不同于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客观引用其言论即可,上诉人的“赖记者”显然缺乏基本的诚实素质。○卢晓华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