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虽然农历新年已过,但是章子怡“诈捐”事件依然没有结束,日前有网友在网上宣称,拨通了中国红十字会筹资处处长陈启红的电话,表达了普通民众对章子怡可能存在的“诈捐”行为的关注,陈启红处长证实了自己和网友的对话,而且强调,“一旦章子怡诈捐行为事实存在,而且确实侵犯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权益,中国红十字会一定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章子怡当时说:“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援助方式”
网友们找到2008年章子怡在戛纳募捐时接受采访时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章子怡含泪说道,我只是希望大家能捐一点钱,然后我带回中国,我想可能都是一些现金,我带回去,然后交给红十字会,我告诉他们,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援助方式。”而其在2008年5月21日的博客上也提到,自己在募捐时说“这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赈灾捐款信息。”这些都被网友们认为是章子怡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募捐,而红十字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宣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从未委托个人开展为四川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动。”而且按照国际红十字会的规定,各国红十字会均无权去他国募捐,所以章子怡以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在法国募捐合法性存疑,而且有红十字会下属红基会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红基会并没有和章子怡合作。也就是说,章子怡可以自行把海外的募集到的捐款以个人名义捐赠给红基会,但是不能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在海外募款。
红十字会方面称将持续关注章子怡
对于这些质疑,陈启红处长表示:“我声明过三点,第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给过章子怡授权在海外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募款;第二,中国红十字会不在境外募款,这是我们工作的原则;第三,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章子怡或者章子怡名义向中国红十字会的捐款。”章子怡后来补足的100万元捐款去了红十字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也就是之前报道中提到的红基会,与中国红十字会不能等同。
陈启红处长同时也提到,自己会持续关注章子怡所谓“诈捐”事件的进展,但是“中国红十字总会作为一个公益组织,大家都希望我们出来对章子怡采取行动,但是红会要负什么样的责呢,我们对此也要充分考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