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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仍被关押在看守所 两年后或获假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8日10:39  辽一网-华商晨报

  2010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聚众斗殴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臧天朔被判有期徒刑6年。

  截至今日,对臧天朔的终审判决已经超过了两个月,但记者6日获悉,臧天朔目前仍被关押在某看守所里,并未入狱服刑。

  执行通知书已发,但人未入狱服刑

  据记者了解,刑事案件法院终审判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会很快发出“执行通知书”,随后看守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所判决的刑期。依据相关的规定,经过北京市各级法院判决的所有罪犯都将被送往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遣送处再根据罪犯的户籍所在地将北京市户籍的送到北京市的各个监狱,外地户籍的则被送往外地监狱。

  记者从权威方面获悉,虽然法院对刑庭何时发出“执行通知书”没有具体规定时限,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作出判决后会在几天之内下发“执行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也不会太久。但目前的情况是,有关部门早已将臧天朔案的“执行通知书”发出了,但看守所至今仍未将其送往监狱服刑。

  曾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过去刑事案件里被判一年以下刑期的罪犯,在一般情况下,算上审理时限,判决后可执行的刑期已经很短,为简化程序,也为了优化司法资源,可由看守所直接代为执行。

  但自去年开始,有关部门为深化司法改革、整合司法资源作出了新规定:判决一年以下刑期的罪犯,北京市户籍的由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第三分所代为执行,外地户籍的则由北京市监狱局所属监狱执行。

  曾有监狱想接收其“强化监区文化建设”

  由此可见,被判有期徒刑6年的臧天朔并不符合新规定的要求,而应该送到北京市的外地罪犯遣送处,再由该处具体下分至某所监狱服刑。但6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臧天朔可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期,具体原因不明。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某部直属监狱曾有意接收臧天朔,以利用其文艺特长,强化监区文化建设。但截至今日,臧天朔仍然被“留”在看守所,具体是何原因,业内外众说纷纭。

  有专业人士推测,臧天朔案终审判决时,他已被羁押一年多,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之前的羁押时间会全部折抵他将要执行的刑期。这样一来,他只需要在看守所再“服刑”两年,便已“刑期过半”,也就到了刑法规定的允许假释的刑期。另外,他的案件虽属“涉黑”,但他在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其表现使得被害人最后主动撤诉。所以,如果他在接下来表现依然良好,很有可能会在两年后获准假释出狱。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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