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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向许晴泼脏水 专家称法律应及时制止诽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17:0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俞亮鑫)宋祖德在接连遭遇了谢晋、金巧巧两场官司败诉后,依然不改其造谣惑众本色,最近又诬称女演员许晴在日本有色情“女体盛”行为。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教授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更说明法律应该及时制止这种诽谤行为。

  宋祖德近日在博客中发表一篇名为“女星饭局档案:许晴在日本做女体盛!”的文章,称中影集团总裁韩三平去年与许晴在日本参加东京电影节期间,曾要许晴以“女体盛”的方式换取日商对中影集团将要投拍的影片《国父孙中山》的投资。对此,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发表声明说,中影集团根本没有拍摄《国父孙中山》的计划,韩三平和许晴在东京见面谋划与日商合作一事纯属无稽之谈,将保留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者昨天发现,发表署名宋祖德这篇博文的“德达侦探所博客”已被关闭。宋祖德回应媒体采访时称这篇博文不是他写的,而是有人冒充了他。这一手法与他曾在博客中污蔑了谢晋导演,又赖账说这是黑客所为如出一辙。

  游伟教授指出,宋祖德这么说是徒劳的。如同谢晋名誉案一样,他说是黑客所为,就要他自己来举证,没有证据就无法逃脱法律责任。法律应该及时制止这种诽谤行为。谢晋案经过二审,目前判决已经生效,而被告至今不道歉不赔款,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冻结的房产可以拍卖,妨碍民事诉讼者根据法律可拘留15天。但如果久拖不决,就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也有损于法律的权威,更不足以震慑宋祖德,他屡次三番地诽谤他人就是证明。刘晓庆对宋祖德提起的刑事诉讼,也应该及时立案,久拖不决就不能制止这种诽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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