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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生遭天娱“追债” 反讨欠薪700万劳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14:4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寿鹏寰)陈楚生和天娱公司的解约官司似乎打的没完没了,陈楚生一方又向天娱索赔700万元。

  4月2日,长沙中院对于持续了一年多的陈楚生和天娱公司的解约案,作出终审裁定,双方正式解约,陈楚生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

  而后传出的消息是,天娱对此结果有异议,已委托代理律师另案起诉,要求陈楚生赔偿因解约造成的损失共计2650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陈楚生在终审裁定结果出来后的第二天,就去上海(天娱公司的注册地)的法院立案,向天娱讨要拖欠的劳务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0万元。

  陈楚生的经纪人周杰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向天娱索赔,就是担心终审裁定之后,天娱不肯善罢甘休,还会起诉,就先提前诉讼。“他们已经向长沙开福区法院起诉,我们接到的通知是要赔偿800万。我不知道之前他们为何对外宣传是索赔2650万。如果他们能按终审裁定执行,我们也不会向他们索赔。”周杰说。

  律师说法·陈楚生方面

  提出管辖异议 案件应移送上海

  昨日,陈楚生的代理律师周俊武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天娱向长沙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800万元,按规定区级法院无权受理索赔300万元以上的案子,但该法院却受理了,这明显是违法的,所以提出了管辖异议。

  周律师说,他们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娱支付拖欠陈楚生演艺收入700万元,这已经在4月7日立案,并且已确定5月13日开庭审理。但天娱向陈楚生索赔800万元,在4月9日才立案。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最先受理的案件的法院审理,所以本案应该移送上海。

  律师说法·天娱方面

  否认违法 一切都有事实依据

  昨日,记者采访了天娱公司的代理律师吴律师,对于陈楚生一方所提出的管辖异议等,他予以否认,并表示天娱公司所做的一切决定和行为,都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律师说法·第三方

  应以法院认定为准

  该案是否应该移送上海?上午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郑欣律师,他表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提起的两家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家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郑律师说,原被告双方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及事实向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不一定最终移送至最先立案的法院,具体情况还应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文/记者寿鹏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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