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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布对郭德纲徒弟处罚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20: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5日电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博客今天公布,李国勇(编者注:又名李鹤彪 郭德纲徒弟)涉嫌殴打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工作人员周某致伤,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公告全文如下:

  2010年8月1日16时许,李国勇(男、31岁、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员)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赢海庄园小区一住宅处,因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组采访拍摄一事,与该栏目组工作人员周某发生冲突,后李国勇对周殴打致伤。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接报后,经连续工作,查实以上情况。周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8月5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涉嫌殴打他人的李国勇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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