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转载范冰冰和黄少祺拍摄的一组“婚纱照”涉嫌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而引发了诉讼。9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9年范冰冰与黄少祺联袂拍摄一组婚纱摄影作品,日前作品的著作权人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该组作品中的几张照片未经许可出现在了某网站上。该公司就将网站的经营者北京美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弓禾文化认为北京美尚美信息科技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登载了涉案作品,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益,并给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案的摄影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被告则辩称,由于某网站是中国女性管理的咨询类网站,他们从另外网站转载的照片,没有任何改动,只是无意中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可以支付稿费,并且强调转载不是商业用途,只是用作传播。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此案当庭没有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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