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子事件”让孙楠、买红妹再一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孙楠将前妻买红妹告到法院,要求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自己所有。对此,有人说孙楠太不地道,也有人说是买红妹做得太过分,不让孙楠见孩子。
这场“夺子大战”中,孙楠姐姐、朋友以及经纪公司都很给力,而本报记者连线买红妹的经纪人,得到的答复只是短短几个字:“买红妹近期不想开机。”
文/记者 张素芹
事件回放
◆2009年夏天 孙楠被爆与买红妹已离婚,并与旅游卫视女主播潘蔚结婚。
◆11月26日 媒体爆出,孙楠已将前妻买红妹告到法院, 要求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自己所有。起诉书称两人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2009年3月23日两人协议离婚,原因是“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协议约定,二人的儿子、女儿均由买红妹抚养,孙楠定期支付抚养费。
孙楠在起诉书中称:“现在我认为孩子由我抚养更适宜。”
◆11月28日 孙楠好友导演宏胤在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孙楠向他抱怨很难见到孩子。“有一次我去她家要接孩子,还没有进院她就莫名其妙地报了110。”
◆11月29日 针对网上传言,孙楠经纪人罗嘉慧表示孙楠绝对不是要从买红妹身边抢走孩子,只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
◆12月1日,某媒体发布一篇自称是“买红妹密友”的爆料文章,文中提到买红妹并没有为了阻止孙楠见孩子而拨打110。称买红妹是在气孙楠出轨导致两人离婚,所以拒绝孙楠的探视。当年孙楠想要儿子,作为军人的买红妹是不能生二胎的,可为了成全孙楠,她宁愿脱了军装,生了现在的儿子。
◆12月3日,孙楠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质疑“买红妹密友”爆料文章的真实性。
经纪公司声明:孙楠离婚时净身出户
12月1日,某媒体发布一篇“买红妹密友”的爆料文章,针对孙楠与买红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事件,进行了一些说明。昨日,孙楠所在的经纪公司北京缘份天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作出回应,称该文章内容不实。
买红妹不让孙楠接走孩子
买红妹密友爆料文章:买红妹并没有为了阻止孙楠见孩子而拨打110,也没有让孙楠五个月见不到孩子。
孙楠经纪公司声明:早在几个月以前,买红妹亲自致电幼儿园和学校,不允许孙楠本人接走孩子,否则园方或校方将承担一切后果。这一时期,孙楠经常被买红妹以各种理由拒绝探视儿子,后来发展到通知物业保安阻止孙楠进小区,甚至拨打110报警电话。
孙楠为妻儿留下巨额财产
买红妹密友爆料文章:买红妹为了生活,为了孩子有更好的教育而要重新工作。
孙楠经纪公司声明:孙楠与买红妹是协议离婚,离婚时间和协议内容有据可查。孙楠给买红妹及其子女留下了自己的所有财产,其中有五处房产(含两套别墅)和3000万现金。另外孙楠还协议在离婚后每年支付近100万元的子女生活费。孙楠在离婚时作出这种财产上的安排是希望足以让买红妹能在家安心养家育子。
孙楠姐姐声援:他们离婚另有隐情
孙楠的姐姐、大连歌舞团演员孙艺哲在去年孙楠、买红妹离婚风波沸沸扬扬时曾向媒体发布500字声明,赞扬孙楠的新任妻子潘蔚温良谦让。这次他又一次站出来为孙楠鸣不平,在接受《大连晚报》采访时她替弟弟喊冤:爱子无罪。
孙楠姐姐说:孙楠爱子如命。只要他人在北京,都希望带着孩子。由于买红妹长期在外地拍戏,女儿宝瑶被买红妹转送到寄宿学校,事先并未跟孙楠商量。如果孙楠不在北京,宝瑶周末只能一人待在家里,由保姆照料。即使孙楠在北京,买红妹也会用各种理由拒绝孙楠见孩子。
孙楠姐姐表示:关于孙楠与买红妹之间分手另有隐情,她真想把实情说清楚,可她答应孙楠为了孩子保持沉默。“弟弟迫于无奈,只有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支持弟弟!我不明白:不管之前他有什么错,一个父亲爱自己的孩子有什么错?我知道孩子需要高质量的陪伴,父爱和母爱缺一不可。”
2009年9月,宣传影片《盗版猫》时谈起离婚风波,孙楠曾表示:“如果她不爱我了,还不如好好分手,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段感情。”结合现在孙楠姐姐的说法,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网友说不停
最可怜的是孩子
对于这场“夺子大战”,很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多数人站在买红妹一边,认为她当初为了家庭放弃事业,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不让见小孩,可见她余恨未消,以此来报复孙楠!”
买红妹仍有工作的权力
对于孙楠离婚时“净身出户”的说法,网友认为:“买红妹就算接受了他的钱财,一方面是应得的,另一方面也是为孩子着想。”
网友甚至调侃“做人不能太孙楠。给钱就可以背叛家庭?给钱就可以心安理得?”
对于孙楠经纪公司所说孙楠离婚时作出这种财产上的安排“是希望足以让买红妹能在家安心养家育子”,网友也很不赞同:“他们就吃定了买红妹,可以买掉你工作的权力,可以买掉你找朋友的权利,天天在家里流着眼泪数着他们给的钱过日子,同时还得按他们的要求带孩子……”
不能剥夺父亲对孩子的爱
也有部分网友支持孙楠,网友“小牵牛花”就表示:买红妹肯定是不让孙楠见孩子,女人最容易干出这种不理智的事情,不过谁也不能剥夺父亲对孩子的爱。
夺子大战中,最可怜的是孩子。这是网友的一致看法。网友“安安214”说:“不能在一起,是缘分已尽,但孩子应该得到双重的爱,才可以弥补缺失的父爱或是母爱呀。何苦彼此为难呢?”为了孩子不要轻言离婚,要学会宽容理解。
律师意见
取证难孙楠胜算低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覃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与变更,一个原则是有利于小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原则要综合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身体健康情况、小孩成长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孙楠、买红妹当时离婚时对于小孩的抚养权是有书面协议的,离婚协议经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孙楠要求变更对小孩的抚养权,应该就此诉请法院判决变更,理由可以是举证证明当时的协议存在不合法的情形,或者举证证明买红妹现在的状况不适宜继续抚养小孩子,如果无法举证,孙楠此次诉讼胜算不高。
孙楠称自己行使探望权时受到买红妹的阻挠,可以有两种选择,除了搜集相应证据诉请变更抚养权之外,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机构的协助下保障探望权。
覃刚表示:“仅是以探望权受阻,并且程度不严重,而以此要求变更抚养权,并不足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孙楠要求变更,必须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程度很严重,可以通过小孩的就读学校、所处的街道办、小区物管、医院、邻居等多渠道进行采集证据,不过,取证困难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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