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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京连发37条微博痛斥 记者回应21条微博反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7日13:51  大河网-大河报 官方微博

  本报讯(记者 王峰) 1月10日,《京华时报》记者于杰在微博中透露“某偶像剧导演因与女演员婚外情被打一案已被检察机关公诉”; 1月12日,导演叶京公开承认自己是被打的受害者,但未说明“婚外情”是否存在……2月15日下午5时起,叶京连发37篇微博痛斥于杰的消息来源不正当;昨日,于杰也回以21条微博,对叶京进行反击,一场事实未清的口水仗再次热闹起来——

  叶京 检察机关没披露,消息从何来?

  叶京指出,他的律师咨询负责本案的一位毛姓检察官,对方称她从没有接受过任何记者采访。由此,叶京质疑:“检察机关对案情的披露有严格程序和制度,这个案件如果真是该检察院向于杰披露的,请公开告知披露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内容。”针对于杰在《河北法制报》发表的稿件中所写:“检察官称,因为对家庭的不负责、对感情生活的放纵,受害人不但被人殴打,损失了财产,还导致了两个家庭的不幸!”叶京质问道:“是哪个检察机关的哪位检察官讲的?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本案受害人的我对家庭不负责和对感情生活放纵?”

  叶京表示,于杰“公开为犯罪分子开脱”,“难道他有几个臭钱雇你,你就能为你的主子写出这等没有水平、扰乱视听的下三滥的文章?”叶京最后认为,于杰的做法“侵犯了披露不实案情所涉当事人的名誉权”。

  于杰 消息来源正当,愿对簿公堂!

  面对指责,于杰通过微博回应称,检察院对外披露案情有严格程序,自己的报道是按照检察院的正规外宣渠道披露内容进行的,而《河北法制报》的稿子是转载,并不是自己投稿,叶京质问的那段话来自检察院的案讯通稿。同时,他还表示愿与叶京对簿公堂,“你要战,我便战!”

  记者昨日联系上于杰后,于杰表示,叶京认为检察官说没接受过采访,就是在胡编,“实际上他不了解检察院对外披露案讯的程序”,“是拿无知当成果”。

  反应 双方各有支持者,多数人感到一头雾水

  记者发现,在二人的口水仗中,双方各有支持者。

  “难道叶京又有新作面市?要借机炒作?”不少网友认为,叶京搞大此事为的还是吸引眼球。也有支持者认为,“此事一出,很多人关注的是为什么被打,因为记者有明显的误导倾向,拿婚外情当噱头,却对行凶者人为地忽视,舆论导向已经偏了……”

  但支持于杰的网友则认为,报道没问题,好奇不好奇不是谁能控制的。

  不过,更多网友表示:“看着几十条微博批来批去的,没看明白,这新闻到底失实没有啊?”

  延伸 权威消息来源应从何而来?

  叶京和于杰争论的焦点是“消息源”,那么检察机关权威的消息应该如何发布呢?记者专门采访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科科长刘立新。“办案检察官不能私下接受记者采访,如果接受采访,必须由宣传部门统一安排,通过新闻发布会来统一发布案情。”对于于杰所说的“检察院外宣部门”是否能作为消息源,刘立新说:“一些影响力小的个案也会通过外宣部门提供消息和通稿,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严格来讲是不太正规的。”

  此外,一些专业媒体人也在微博上表示:“一般情况下,这些消息都是检察院负责宣传的办公室给记者提供的。检察官办的案子都会汇总到办公室,而这些人和记者关系不错时,会悄悄把一些猛料透露给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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