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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张朝阳微博擅传大S婚礼照片:涉嫌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6日18:00  法制晚报
张朝阳和汪小菲母亲张兰(资料图) 张朝阳和汪小菲母亲张兰(资料图)

  日前,大S汪小菲在海南举行盛大婚礼。因被告知不邀请媒体采访,许多记者只能守候在场外。可婚礼开始不久,网上却传出搜狐网的独家婚礼现场照片。

  照片原来是嘉宾张朝阳公开在其微博上的。大S事后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但张朝阳回应称:微博这种新兴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所以,不认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及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拒绝道歉。

  大S委托的律师在律师函中强调,张朝阳此种做法已严重侵犯大S和汪小菲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果其再不公开道歉,将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看点

  1. 张朝阳在微博中公开大S的婚礼照片,是否侵权?

  2.在自己的博客中发布信息是否不受任何约束?

  律师解读

  没授权就拍照 涉嫌侵犯肖像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斌律师说,张朝阳将大S与汪小菲的婚礼现场照片拍下,并公开发布在微博中,涉嫌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

  任何公民对自己的肖像都享有专有权,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据孙斌律师说,大S和汪小菲在给宾客的婚礼邀请中写明:“不要使用相机或手机进行拍照和摄像”。张朝阳的做法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他不但拍了婚礼照片,而且还在微博中公之于众,侵犯了大S和汪小菲的肖像权。

  如果张朝阳能够拿出被授权可以拍摄的证据,就可以免责,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婚礼高调举行 谈不上侵犯隐私

  孙斌律师认为,大S和汪小菲都属于公众人物,与普通人相比,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本来就受到限制。更何况二人高调在海南举行婚礼仪式,他们的婚礼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婚礼本身已无隐私可言。所以,即使没有被授权拍摄,也谈不上侵犯二人的隐私权。

  没造谣和诽谤 不能说有损名誉

  律师认为,张朝阳的行为客观、真实,没有捏造事实或侮辱、诽谤。而且,事件本身也没有造成大S和汪小菲名誉被毁,即使个别媒体有误解,大S和汪小菲也有能力通过解释消除误解。

  所以,认为张朝阳的行为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实在是无从说起。

  微博也是媒体

  说别人事须小心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项武君律师提示,现在使用“微博”的人越来越多,但微博不单是一种社交工具,同时也是一种新媒体,即互联网媒体。

  所以,同样具备媒体属性,只是相对于传统媒体,它更像是一个互动的、开放的大众媒体平台。

  律师强调,微博相当于一个个人通讯社,博主就是社长,应当具有媒体人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

  所以,微博内容应做到客观、公正、谨慎、善意。特别是如果是在说别人的事,就必须尊重他人,否则,很可能涉嫌侵权。

  孙斌律师说,在微博发布信息时,一定要把握几个原则,否则将可能会涉嫌侵权。

  比如,评论别人不能失实;不能污辱、诽谤和辱骂他人;不能在微博上散布谣言和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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