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7日)下午两点半,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法庭刚刚宣布结果:判处高晓松拘役六个月,罚金四千元,《今日说法》记者在庭审现场全程报道。
高晓松:对酒驾供认不讳 愿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
视频:直击高晓松酒驾案审理现场 被判拘役六个月 媒体来源:新浪播客《今日说法》前方记者报道,在看守所里待了8天的高晓松,脸庞略显消瘦。面对众多长短镜头及频频亮起的闪光灯,习惯于镜头前表现的他,显得很镇定。
高晓松一进法庭就鞠躬道歉,供认不讳,高晓松在自我辩护中表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愿意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愿意最大限度赔偿当事人。
受害人:请求对高晓松从宽处罚
《今日说法》记者在庭审现场报道,高晓松辩护人提供了当场朋友证人证言,说高晓松当时找了代驾,但因有急事提前离开。受害人也说,高晓松很好,请求从宽处罚。
高晓松辩护人:建议酌情从轻量刑
高晓松辩护人提出罪轻辩护,提到了最高院张军副院长的观点,提到了积极赔偿和悔过态度,提到曾尝试找代驾,综上,建议酌情从轻量刑。此前,北京数家区级法院已收到最高法关于醉驾入刑案件指导精神的通知,但称属于法院系统内部的文件,不便对外发布。法学专家称醉驾致害后果不应成入罪标准,否则跟立法的原意不吻合,致害结果可以构成量刑时的加重情节。
高晓松接受行政处罚禁驾5年 罚款1000元
昨日,东城区交通支队前往法院,对高晓松宣读吊销驾照,并处罚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高晓松表示没有意见。
据交管部门介绍,高晓松一共接受了两项行政处罚,其一是驾照过期,其二是醉酒驾车。据悉,事发当天高晓松本人没有随身携带驾照,后根据查询得知其驾照在4月就已经到期,事发时已经过期。根据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对高晓松处以1000元的罚款。而针对酒驾的行政处理则是吊销驾照,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如果对这项处罚有异议,高晓松可以在60天内向区政府或市交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晓松醉驾案案件回放
2011年5月9日22时许,高晓松醉酒后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五十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他人报警后,高晓松在案发现场等候处理。民警赶至案发现场将其查获。
经司法鉴定,高晓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晓松无视国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