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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被婚”向报社与记者索赔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3:36  扬子晚报
范冰冰因“被婚”向报社与记者索赔200万元范冰冰(资料图)

  新华社电 因发现报纸文章称其与国内某男演员结婚,认为该文章没有事实依据,范冰冰将该报社及记者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报社和记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00万元。朝阳区法院有关人士20日向记者透露,该院已受理此案。

  据法院介绍,原告范冰冰在起诉书中称,今年5月21日,天津某报社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了该报社记者宋某某撰写的文章。该文中称,范冰冰和国内某男演员想结婚了,但父母不同意,二人可能要私奔等内容。

  原告范冰冰认为,此篇新闻报道内容完全失实,所登载内容均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猜测与捏造,对其个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了其社会公众评价,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该报社和记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 M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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