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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乐队前主唱周晓鸥发布声明回应侵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4日09:35  沈阳日报

  已经“单飞”的零点乐队前主唱周晓鸥(微博)被吉他手大毛等人起诉,称其盗用“零点乐队”名义参加商业演出,乐队成员要求周晓鸥发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530万元。8月23日,周晓鸥发表声明称,单飞后他从未在任何场合以“零点乐队”名义进行演出,而其演唱的《爱不爱我》等歌曲,属于单飞前和队友集体创作的作品,周晓鸥是版权人之一,拥有使用演唱权。

  同时,声明透露了周晓鸥在2008年因队友吸毒,最终决定“单飞”的苦衷,并称在生日当天收到昔日队友起诉书时感到万分痛心。

  (本报综合)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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