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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夫妇将负连带责任 其子不承担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8日16:11  新浪娱乐微博
李双江 梦鸽 李天一(资料图) 李双江 梦鸽 李天一(资料图)

  新浪娱乐讯 9月8日,新浪娱乐从法律人士处获知,尽管李天一(微博)未满16岁,在打人事件中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伤者可向李双江(微博)梦鸽(微博)夫妇提出民事赔偿。作为监护人和车辆所有人,李双江梦鸽夫妇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6日晚,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达3分钟。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被打者身体损伤已经达到轻伤标准,打人者涉嫌寻衅滋事。但由于李天一未满16岁,根据法律规定,他在这事件中不承担刑事责任。未致人死亡或重伤,因此也未达到刑事拘留标准。但李双江梦鸽夫妇作为李天一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为民事赔偿。伤者可向李双江梦鸽夫妇提出民事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由于李天一年仅15岁,不具有拥有机动车辆的资格,不是宝马车主。所以在此事件中,宝马车的真实主人也将因“借出车辆给未成年人驾驶”,须承担连带责任。崔一佳/文

(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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