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广州日报(微博)》等媒体披露,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人称“影视巨鳄”的邓建国(微博),因为“拒不偿还300万债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于15日早间被拘留15日。据记者了解,邓建国名下财产仅有1.8万元存款,有恶意转移资产以避债的嫌疑;此外,早就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他不仅高调举行豪华婚礼,就连被拘一事也是发生在头等舱中。
记者昨日从广州同行处了解到,邓建国是于15日上午7点40分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拘留。当时,作为某选美大赛特邀嘉宾的邓建国身着白衣黑裤、头戴礼帽,在广州前往济南的某航班头等舱中被办案人员请下飞机。广州中院的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以其没有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以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头等舱等为依据,决定对其拘留15天。随后,邓建国被带上囚车,送至广州市拘留所。据称,邓建国被请下飞机时,坐在他后排的两名壮硕年轻男子自称是其随从,欲马上跟随,被挡下后告知“不是协助调查对象”,只能选择自愿下机。据执行指挥中心透露,他们于14日接报邓建国将于15日上午前往济南。然而一直到候机结束,邓建国却始终没有办理登机手续。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指挥中心,经过查询发现还有一个“邓建国”,以护照办理了登机手续,护照上的资料与邓建国吻合,10分钟后,邓建国被带下飞机。
邓建国“三宗罪”
“罪状”1:借债拍剧赖账不还
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刁蛮公主》第二部,而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巨星影业支付上述款项。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6月作出仲裁,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十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没有理会。随后,黄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邓建国仍未理会,而是安心当起了老赖。
“罪状”2:涉嫌恶意转移资产
据了解,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于2009年9月开始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该部分存款,发放给黄某。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微博)。邓建国混迹影视业多年,名下竟然没有多少财产,连公司也换了法人,业界普遍认为其早已将财产转移。
“罪状”3:无视限令大肆消费
今年6月,邓建国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黄某,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并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6月中旬,黄某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然而,轰轰烈烈地摆完酒后,邓建国仍未按协议还钱。日前,邓建国又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公主出山》。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据悉,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邓建国的包里有两张最近的刷卡消费小票,一张2万元,一张1万多元。另外,还有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证明平时其消费不低。
邓建国其人
《康熙微服私访记》就是他策划投资的
邓建国是娱乐圈著名的炒作大王,他最早在家乡的林场当电影放映员,后来怀揣一千块钱闯广州,闯荡多年后成立了巨星影视公司。2000年邓建国被媒介评为“十大影视风云人物”之首。他投资拍摄的电视剧,那可都是鼎鼎大名:《广州教父》、《反贪风暴》、《鸦片战争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风流才子纪晓岚》、《格格要出嫁》、《刁蛮公主》……其中“康熙”和“纪晓岚”两大系列剧在内地诸多电视台可是播了又播,红极一时。
最新消息
邓建国称可马上还10万
昨日,本报记者从邓建国案的经办人饶法官处了解到,邓建国的代理人已赶到广州中院执行局,与经办法官谈还款事宜。邓建国被拘留后也表示可以马上还10万,余款再与债权人商量。但他一再向法官讨价还价,并提出不要宣扬此事。对于为何要买两张机票,一张用身份证、另一张用护照购买时,邓建国解释称觉得活动方提供的经济舱位置太差,就自己购买了头等舱。但从航班登机情况看,以邓建国身份证购买的机票始终没有退票或加钱升舱的记录,有躲避追查的意图。
记者随后拨打邓建国多个电话,均已关机,而巨星影业方面相关负责人电话也无人接听。此前,邓建国被传有家暴行为。昨日记者从邓建国的微博上看到,被捕的前一晚,他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微博,上传自己的白头照片,并且称“老婆走了头发白了”、“谁能理解我的痛苦和所承受的压力”等。
本组稿件 记者 刘咏戈 实习生 张潇予
(责编: sis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