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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因违限高令被拘 知情人透露炒作的一部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8日12:00  辽一网-华商晨报微博
10月15日上午,邓建国在白云机场被办案人员拘留 10月15日上午,邓建国在白云机场被办案人员拘留

  邓建国因违反“限高令”被拘后,知情人向本报记者透露这只是他“炒作的一部分”

  晨报讯(记者 吴影)昨日,一条“邓建国赖债被拘”的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

  这位52岁的“娱乐圈炒作大王”,自今年“重出江湖”屡有惊人之举,无论是之前迎娶19岁干女儿,还是最近传出“家暴”“婚变”等传闻,跟多年前他炒作出的娱乐事件相比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当他因为违反“限高令”被拘的消息传出后,有网友直呼:“邓建国的炒作时代终于结束了,现在他开始玩真的了!”

  记者昨日就此事展开了调查,但得到的消息让记者很是错愕———邓建国都被拘留了,还想借此来炒作?

  事件回放:

  邓建国机场被带走

  据《京华时报》报道,10月15日上午,一名身着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被办案人员“请”下了飞机。这名受到“特殊礼遇”的乘客不是别人,正是准备前往参加某选美大赛的特邀嘉宾、有“影视大鳄”“炒作大王”之称的邓建国。

  文章称,广州中院的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以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为据,对其拘留15天。随后,邓建国被法警带上囚车,送到了广州市拘留所。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邓建国几年前欠下别人300多万元债务,经仲裁后拒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先后对其财产进行查扣,并发出《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邓建国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遂依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责令其与债权人达成还款计划。但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而且一再恶意躲避,还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摆酒等高消费行为。被拘留后,邓建国向经办法官表示愿意先还10万元,其余欠款与债权人商量后再还清。

  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工作人员在邓建国包内还发现了两张最近刷卡消费逾万元的小票,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另外,之前办案人员在机场查询航班资料时还发现,飞机上有两个“邓建国”,是分别用身份证和护照买的机票。

  后来邓建国本人也承认,他是嫌经济舱位置太差,就自己又掏钱买了头等舱的机票。

  知情人回应:

  他完全没事,这就是炒作

  17日下午,记者拨打邓建国电话,发现对方已经关机,这与他之前“被拘”的传闻吻合。但记者随后拨打邓建国的朋友J先生的电话后,J先生却告诉记者:“我刚刚和他的助手通过电话,邓总正在楼上休息,他一点儿事也没有。”对于邓建国本人电话为何关机这个话题,J先生笑了笑,回答:“为了让大家确信他是真的被抓了呗!”

  J先生告诉记者,以他对邓建国的了解,“几百万的小数目难不倒他”,“我看到报道称他名下存款还不到两万块,这怎么可能?他在广州番禺栋价值一亿多的别墅,北京、上海、深圳、香港也都有房产,随便变卖一套都是钱,不可能是因为欠钱这个原因出事的。”

  之前的报道称,邓建国是因为5年前拍《野蛮公主》,向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巨星影业支付上述款项。2009年6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仍未理会,随后,黄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邓建国到底有没有欠这笔欠钱?对此,J先生表示他略有所闻,“但他不是还不起,而是不想还。”J先生还透露,为了让这件事情“炒大”,邓建国前后花了20万元作了精心的铺垫,现在看起来似乎已经“达到目的”。

  他到底想要利用这件事来“炒什么”呢?对此J先生回答:“为了新的影视剧《公主出山》啊,邓建国为这部戏投资过了千万,当然要通过‘出事’来吸引眼球。”随后J先生又补充了一句:“你又不是不了解他,他就是靠炒作起家的嘛,大家嘲笑也罢,不理解也好,都不妨碍他靠炒作出名。”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巨星影业公司的艺人经济总监郭先生,他告诉记者:“邓建国老师被拘留这个事的起因呢,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属于经济纠纷,你知道,一牵扯到经济纠纷就特别乱,一句两句也讲不清楚。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就给他打了电话,助理接的,跟我说邓老师保释后在家静养,目前心情比较平静,状态也还行,没大事儿。”

  邓建国是谁?

  曾是“十大影视风云人物”之首

  邓建国,江西临川人,1959年生。上世纪80年代在家乡林场当了6年的电影放映员,1991年怀揣1000元来到广州,1995年在广东创立巨星影业公司。之后,巨星公司出品了电视剧《广州故事》《东方母亲》《反贪风暴》《鸦片战争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及续集等。他参与拍摄和导演的电视剧还包括《风流才子纪晓岚》《我这一辈子》《情已逝》《格格要出嫁》等,2000年度还被媒介评为“十大影视风云人物”之首。 

  邓建国在圈中有“影视大鳄”“炒作大王”之称,经常有让人大跌眼镜之举,除了为他投资的影视作品不遗余力地制造各种话题炒作外,之前的“剃发出家”“金盆洗手”和今年迎娶90后干女儿的行为也都被认为是炒作,也因此有人将其与宋祖德并称为“娱乐圈两大炒作王”。网娱 

  啥是“限高令”? 限制“老赖”高消费

  即限制高消费令。去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实施,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记者在广州中院拿到了该院今年6月20日对邓建国发出的《限制高消费令》,其中第一项是邓建国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另外,这份《限制高消费令》还包括禁止邓建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买楼、购车等高消费行为。

  据《新快报》 

  律师怎么说? 最高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邓建国此次信誓旦旦称马上还钱,但最终还是没有确定最终还清欠款的具体日期。

  有律师表示,邓建国屡屡违反法院发布的《限制高消费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

  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司法拘留的次数限制,如第一次拒不申报财产,第二次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第三次还有其他情节如殴打执行人员等,法院可给予多次司法拘留,每次不超过15日。

  该律师表示,拘留并不是最严厉的法律后果,刑法规定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将“老赖”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达到了严重情节,最高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网娱 

(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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