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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因猥亵儿童获刑4年未提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5日10:30  京华时报微博

  本报讯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日前对歌手红豆猥亵儿童案作出判决,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再次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艺名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释。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勇为一己私欲,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长,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王立勇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另鉴于被告人王立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4年。 

  法院判决后被告人王立勇没有提出上诉。

(责编: 葱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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