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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离婚案双方均不满 男方想澄清前妻要分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8日17:52  红网-潇湘晨报微博

  因为女儿的微博炮轰,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微博)的离婚案,近期成为关注焦点。12月15日,方宏进与前妻于红伟的离婚案做出一审宣判,双方对结果均表示不满。围绕“婚外情”、“财产分割”,方宏进、于红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各执一词,方宏进称上诉是为了澄清“婚外情”,而于红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报记者徐海洋 北京报道

  一审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5日做出一审宣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800元,直至年满18岁。财产暂不分割。方宏进有过错行为,所欠200万元债务系个人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

  对话男方

  她的目标是1000多万到2000多万

  潇湘晨报(微博):于红伟说你结婚时,对她隐瞒了曾结过婚的事实?

  方宏进:当然是假的,4年时间,你说她怎么可能完全不知道这个事情。

  潇湘晨报:那伪造她的笔迹签合同是怎么回事?

  方宏进:公司是一起开的,她占60%,我占40%,她管财务,我管经营。合同我可以代她签,但银行必须要本人签字,这个能查到。她在外面说谎,说我拿了多少钱,那她就不可能不清楚公司的运营情况。

  潇湘晨报:好像传闻你有“婚外情”?

  方宏进:我现在要上诉,就是为了澄清这一点。于红伟在法庭上也承认,她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说我开房。我有证据证明她说我去开房的时间,我在录节目。

  潇湘晨报:于红伟提到的5条上诉请求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方宏进:对,如果她只是为了孩子将来的出国留学费用考虑,100万,200万应该够了吧。北京的房产,上海的房产,加起来就有900多万,足够孩子出国留学。你想想,一年学费要18万,一个月1.5万元的开销,她从来不工作,如果不是我当年留下来的财产,她们是怎么生活下来的?她打着为了孩子的幌子,其实是为了财产,她的目标是1000多万到2000多万。

  潇湘晨报:最核心的问题是财产问题?

  方宏进:是的。她不想承担任何债务。很多事情,并不是她能通过哭穷、在媒体上说谎就能混淆事实的,你把她原来说的话拿过来分析,漏洞百出。

  对话女方

  “婚外情”存在,每月付1800元不够

  对于一审结果,于红伟表示,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她提起的5条上诉请求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还要求因为“婚外情”,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于红伟还向媒体透露了方宏进的另外两条“罪证”:方宏进在结婚前向她隐瞒了曾离过婚的事实;方宏进偷拿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两个公司,并伪造她的笔迹来签订合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于红伟的代理律师王杰表示,“一审判决承认方宏进的‘婚外情’问题以及200万债务由他承担,我们没有异议。但在女儿的抚养费和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存在不同的意见,这是我们上诉的主要理由”。

  王杰称,方宏进夫妻在北京的两处房产因债务被查封,“在这样一个情况下,靠于红伟一个人怎么能供养女儿,每月1800元,你觉得够吗?她女儿一年的费用就要18万多,这显然不够”。

  [第三方说法]

  “很难改判”

  目前,方宏进与于红伟都通过代理律师准备上诉事宜。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他认为,“一般这种结果已经公布了的,法院很难改判。”“婚外情”中涉及的这个“保证书”,方宏进当时没有申请法律撤销,法官会倾向于保护女方。现在方宏进如果能证明“保证书”是受胁迫而写的,那判决有可能改变。

(责编: 水门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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