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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芭蕾舞团《红色娘子军》著作权案明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7日11:50  天天新报
冯远征梁丹妮 冯远征梁丹妮

  本报曾报道过的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微博)侵犯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著作权案,目前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将于明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昨日,剧本作者梁信的女儿女婿梁丹妮(微博)、冯远征(微博)在京举行案情说明会,情绪激动的梁丹妮一度哽咽:“我是不愿意打这个官司的。我父亲已经87岁了,作为一个老者,我不想让他心里这么不平静。”

  据悉,《红色娘子军》是梁信于1960年创作完成的电影剧本。1964年左右,中央芭蕾舞团开始使用其剧本进行编排,两方自1993年6月26日正式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按照当时我国施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支付梁信十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5000元人民币。自2003年6月25日合同终止后,双方虽曾有依法另立许可使用协议的原则共识,但并未进一步落实,中芭的《红色娘子军》演出却从未停止。

  双方的争议焦点是:中芭认为1993年已永久买断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的相应著作权,无需再经许可使用或支付报酬。而梁信认为,1993年订立的协议只为十年期使用许可性质,在2003年6月25日之后,中芭未经其许可而继续上演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行为,构成对其电影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冯远征说:“我们决定与对方商议著作权的事情是因为2009年中央芭蕾舞团建团50周年,对方想出纪念邮票才找到我们,当时丹妮开始与他们商议使用权。一开始中芭决定按规矩办事,但过了一周以后,无论律师还是工作人员的态度都很坚决——不谈,要谈就找律师或法院谈,不会再出一分钱。”随后,冯远征找到北京市版权局,希望该事能够得以协调。但他无奈表示:“从2009年一直调节到2011年年初,已无力解决,而且现在该剧已经演了近2500场,按照当时的5000元版权费,现在我们每场只有2元钱的版权费。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居然说《红色娘子军》不适用于现在的《著作权法》,而且他们一再认为其获得的使用权是终生的,一直可以使用到梁信死后50年。”

  梁丹妮有些激动地表示,自己打官司是逼不得已,“要给老人一个答复”。冯远征也补充到,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前,老爷子经常说“不要提这件事”。新报记者 黄笑宇 文 王旭华 摄

(责编: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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