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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域名纠纷案一审判决 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6日14:33  中国新闻网微博
周立波(资料图) 周立波(资料图)

  中新网上海4月26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周立波(微博)域名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岳彤宇继续持有和使用zhoulibo.com域名的诉讼请求。

  注册“zhoulibo.com”域名的岳彤宇将周立波告上法院,要求为该域名所有权“正名”。岳某表示,他注册该域名是为了纪念著名作家周立波。“海派清口”周立波则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应将该域名无偿转让给自己。3月28日,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涉及周立波的域名纠纷争议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岳彤宇明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与被告周立波的姓名“周立波”近似,与被告周立波姓名的拼音“zhoulibo”相同,已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将涉案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的误认,仍将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并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在网站上要约高价出售,以期获得不正当利益,具有明显恶意,系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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