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咪诈骗门维权 告举报人侵名誉权(图)

2013年06月24日17:37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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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24日,被“诈骗门”困扰近两年的歌手张咪[微博]召开维权发布会,并公布该事件的结论性进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张咪诈骗"举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即表示,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张咪不存在举报人声称的诈骗行为。发布会上,张咪律师还出示了齐丽英、黄子琦等人造谣、损害张咪名誉权的证据。终于沉冤得雪,张咪眼中含泪,称两年来自己被人恶意推向低谷,十分煎熬,摔得最痛。

  张咪“诈骗门”沉冤得雪:

  这次我摔得最痛

  当天的维权发布会上,被“诈骗门”困扰近两年的张咪在王军、王立岩两位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公布了该事件的结论性进展: 2013年5月份,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作出对"张咪诈骗"举报"不予立案"的决定。即表示,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张咪不存在举报人声称的诈骗行为。

  终于沉冤得雪,张咪面对媒体时显得十分低姿态,在讲话中,她眼中含泪,几度哽咽,“在这两年当中,我一直期盼着还我清白的这一天到来。现在我坐在这里都很害怕去回想这两年是怎么煎熬过来的。在歌坛二十多年,经过风风雨雨起起伏伏,有过无数次跌倒,但是我这次摔得最痛、最艰难!因为这是有人将我恶意地推倒,把我的人生推向了低谷,使我名誉和演艺事业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这番沉重的话,并不仅是感性之谈,据张咪律师透露,在“诈骗门”事件爆发后,张咪就暂停了演艺事业,因为几乎接不到工作。另外,张咪的家人也因其受了诸多委屈,对此,张咪特意提到了自己年迈的父亲和初入娱乐圈的女儿:“我爸爸今年已经80多岁了,他这个年纪很难去接受‘诈骗’这两个字眼儿,所以每一次他看到我的新闻和这两个字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他都会住院一次,现在都还躺在医院里,我非常对不起我的家人。我女儿也是因为一直在承受着妈妈诈骗绯闻的压力,也非常惧怕进入演艺圈。”

  “我特别恳请媒体朋友从今天开始,不要再用‘诈骗’两个字作标头来写关于我的文字。我每次在网上看到(这个),关上电脑第一想的就是想死,无数次想从楼上跳上去。如果不是我的家人和朋友给我开导的话,我真的没有勇气再站起来,在今天面对你们。”从张咪的过激言论中,可以感受到何谓人言可畏,一个简单的名字和名词,可以在短短数日就被串联起来变成新闻关键词,在未知真相之时便被铺天盖地传播开来,对当事人本身而言,这无疑是沉重的精神负担。

  律师:张咪从未潜逃

  齐丽英和黄子琦侵犯其名誉权

  张咪的律师王军强调,自事件发生后,他们与张咪经常碰头,所谓“潜逃”根本子虚乌有。而张咪另外一位律师王立岩则在会上出示了齐丽英、黄子琦等人造谣、损害张咪名誉权的证据,其中包括:张咪并非作为投资方与其签订合同、 黄子琦作为法定代表的华筝古韵和齐丽英都存在明显违约行为、以及两人在网络散播言论不断将事态扩大等几方面。

  就齐丽英、黄子琦等人的行为,张咪也已于2011年12月8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通过各主要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50万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而张咪的态度是: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事件回溯:

  2010年9月12日,为投资舞台剧《中国一夜》项目,齐丽英与外籍人士Edi Swoboda签署了项目投资合同,黄子琦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与北京东方欧美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随后,齐丽英及华筝古韵与制作方在合作中产生矛盾,拒不接受制作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准备撤回投资,而这笔钱,正是在张咪以自己之名开的户头上。抽回投资款遭拒之后,齐丽英和黄子琦向媒体和公众放出张咪涉嫌诈骗的消息,并与2011年8月17日就此事向警方举报。

  随后,事情愈演愈烈,2011年8月,齐丽英和黄子琦又以张咪企图“携款潜逃”为由,于首都机场拦截要出国的张咪,抢夺并撕毁其护照。一时间,张咪的后缀不仅有“诈骗”,还多了“潜逃”。2011年12月,张咪以名誉权纠纷,将齐丽英、黄子琦及华筝古韵告上法庭。(佩茗/文 夏祺/图 华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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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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