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李天一案律师声明让真相越辩越明

2013年07月12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街谈巷议

  继昨天质疑李某案其中一名代理律师身份后,今晨,李某涉嫌轮奸案被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通过个人微博发布声明称,杨女士对李某新聘律师欲做无罪辩护“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并透露,杨女士在案发后,多次受到恐吓和威胁。(7月11日《新京报》)

  公民社会的本质,是一纸纸契约,而让契约不至于成为空文的,惟有法律。这些年,大家都耳熟能详了那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这就像男女之间的感情——越是看重法律,越是担心法律。今天,我们只能把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落实到具体的裁决与审判中去。当然,我们既担心法律本身会“跑偏”,也担心法律耳根子软或手软。因此,即便没有“星二代”的背景,李某案也会是一张现实的考卷,测试着真相与是非、世道与人心。 

  听了太多真真假假的传闻,剩下的,就是法律权威发声。李某案即便痛快结案,它在舆论场引发的涟漪也注定不会立刻平息。一者,这不是律师声明能掌控的,也不是民情民意能止歇的。这是一个社会在公平正义命题上的应激反应,换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它是社会舆论的一种本能。如果这种“本能”都丧失了,你如何相信价值或制度能唤醒谁、集结谁?二者,打也好、骂也罢,时至今日,李某案已经超越了涉嫌轮奸的事实本身,而成为一种价值符号。或者说,公众也不是非要和当事人或家庭过不去,而只是想看看,传闻中的规则与底线,究竟是否存在,三人成虎的寻租与不堪,会不会动摇最后一丝善念。案子需要一个答案,这个时代纠结的那些核心命题,更需要一个答案——而此番博弈,环环扣扣,都在回答着我们的关切。 

  这两天,双方律师的一纸声明唇枪舌剑、刀来剑往,既普及了法条知识,也让真相接近于“越辩越明”的状态。抛开诛心之论不说,有两点是肯定的:一者,嫌疑人李某等,自然有请律师的权利,请了律师,当然也有无罪辩护的权利。没必要对当事律师过多指责——因为不是张三、总有李四接手,而抛开情绪化的立场不说,律师不肯为嫌疑人辩护,反倒让法律有些失色。

  二者,这样的声明,其实越多越好。看看双方如何辩驳,究竟是煽情还是克制、诡辩还是理性,有助于廓清虚妄的猜测,更能抵达“公道自在人心”的彼岸。再说了,法律离公民越近,辩词越无法“垄断”,再厉害的律师,也只能、只应在法律框架内长袖善舞。

  社会是复杂的,人心是多元的。有人看笑话,有人看背后的“风云”,更多人,只是想看看那些说起来生硬而理性的法令,究竟能不能秉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这个社会的谐和与平安,守住一些不应失守的“门”。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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