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母亲申请公审 专家:不会公开审理

2013年07月29日07:14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7月22日,上午梦鸽走进法庭CFP供图 7月22日,上午梦鸽走进法庭CFP供图

  7月28日下午,李双江[微博]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发出声明称:李某某母亲梦鸽[微博]要求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称,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附带着梦鸽亲笔签名《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图片的微博一经曝光,再次将此案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争论1

  此案能不能公开审理?

  对于梦鸽要求公开审理此案,有媒体第一时间致电兰和律师求证时,对方表示:“要说的都在微博中说明了,不便再多说。”还有媒体致电受害人律师,对方拒接电话,随后以短信形式表示,“因不便言说的原因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受害人律师在网上贴出了一则刑法规定,称:“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而由于本案涉及的疑犯不止李某某一个未成年人,梦鸽的这一举动是否得到其他几个未成年人的代理律师的认同,有媒体就此事连线另外两位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李在珂,对此他表示,“一切按法律规定执行”,而对于李家的这种做法他表示不予评论。

  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资深律师张律师,他表示:“关于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件,从法律上来讲,仅就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这点,绝对不会公开处理。”一位长期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有两个法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条件,第一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本案是以涉嫌强奸被提起公诉的,强奸案涉及被害人隐私,因此本案完全不可能进行公开审理。

  >>争论2

  为什么申请公开审理?

  对于为什么要求公开审理,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发出声明表示,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梦鸽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除去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对于兰和的这种说法,张律师告诉记者:“这说明,兰和想先入为主表达李家对此案的姿态。”

  微博认证为北京律师覃华的网友则表示:“受害人和其他同案被告人可能有不同意的,那样就不能公开了。但不管怎样,这招棋下对了!不管能不能公开,这个态表得不错。”益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现在是在打舆论战。”

  本报记者田佼平

  媒体走访网传“新版内幕”细节

  近日,微博网友“解密哥”晒出“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全程披露李某某在酒吧喝酒、几人带杨女士去吃消夜以及到湖北大厦开房全过程。微博曝光后,有媒体记者专程对微博爆料的内容进行探访。

  1.GLOBALCLUB酒吧负责人称基本真实

  记者找到了涉事的GLOBAL-CLUB酒吧,因酒吧每晚8时才开始营业,酒吧大门紧闭。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该“新版内幕”中所讲述的过程是基本真实的,“公安机关为这事儿取证半年了,也多次到酒吧调查、求证,我也做过一些了解,所以感觉事发经过基本是真实的。”

  2.金鼎轩女子一直趴在桌上

  金鼎轩餐厅在海淀区远大路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北侧,据了解,2月17日晚,该店内的确有几名男子带领一名女子前来吃消夜,几名男子还与邻座发生纠纷,一名女子则一直趴在桌上,“原来我们也不知道那就是李某某等人,也是3天后看了报纸、再加上警察来调查看监控,才知道那几人就是李某某等,”店内一工作人员反映称,因为酒店监控同公安联网,“只能公安人员才可以查看。”

  3.湖北大厦确有后门可出入

  自湖北大厦正门向北行约数十米,记者便发现有一进入大厦的小门。记者了解到事发2月17日晚,湖北大厦并没有李某某的开房记录,但是否以成年王姓疑犯的名字开房则无从考证。相关资料还显示,早在2010年4月份李某某就曾入住过湖北大厦,可见他对此处应该不陌生。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案发后,有人证实警方曾前来湖北大厦勘验并查看相关监控视频。

  “解密哥”:多方联系无回应

  有记者一直试图通过微博私信及“解密哥”微博中所留的“深度解密”QQ群与之取得联系,以了解该微博的真实性与来源,但一直没有得到博主回应。

  GLOBALCLUB:别再向酒吧泼脏水

  对“新版内幕”中说杨女士实为酒吧“陪酒女”、“同酒吧签有工作协议”一事,一位负责人称,“这纯粹是胡说八道,”他说,酒吧是服务于附近大学生、白领的正规酒吧,不是演出公司,也没签约陪酒女,“称是‘陪酒女’,我认为是混淆视听,那晚服务生张某某也一起喝了几杯,你能说他是陪酒男?” 综合I⑧

  兰和回应“内幕”:别把刑事案件当娱乐

  对于微博网友“解密哥”发布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以及相关媒体的核实结果,李双江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不要将这起重大刑事案件当做“娱乐新闻”来炒作。

  在媒体报道中,酒吧负责人否认杨女士系该酒吧“陪酒女”,同时称“李某某的母亲被律师拖着鼻子走;李家聘请的律师是想尽一切办法拖时间、拖案子,这样可以挣李家更多的钱,争取更多的曝光率”。对于酒吧负责人的上述指责,兰和律师回应称系“无中生有,捏造是非,混淆视听”,他将保留对其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兰和律师告诉记者:“不着急,真相不会缺席,事实终究会开口说话。”

  记者曾电话采访该案受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他表示针对该案不再发表任何观点和评论。但在27日下午1点多,田参军律师再次更新微博,称“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网上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内容完整,叙事连贯,条理清晰,具有内在合理性。且该文与已经开展和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相呼应,具有外在合理性。”不过,田参军在微博最后表示,“不掌握该文的信息来源,故对其真实性存疑”。

  昨日9时许,田参军又通过微博以打油诗表态:原本“普通”刑事案,案外力量欲翻盘。律师声明客为主,家庭顾问锣鼓喧。庭前会议最热闹,奇谈怪论破底线。新版内幕横空出,卖淫敲诈系妄谈。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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