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再爆内情:李某为施暴第一人

2013年08月07日15:59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赵伟君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实习生 潘婵) 李某某案还在等待开庭,但坊间不断有新的细节爆出,虽然真假难辨,但仍牵动百姓的神经。昨日某媒体抛出知情人最新说法:李某某是当晚在湖北大厦对女孩施暴的第一人。对此,有网友揶揄“恭喜李双江同志!您的儿子取得了第一名!”相对于李家二老的沉默,法律顾问兰和不断抛出“案中案”、“舆论战”等说法,网友也调侃称是“武大郎生病,找西门庆抓药”、“如果李被重判,有兰和一份功劳,不遗余力把粪搅起来。”

  内情1 李某某打飞的会小伙伴

  据悉,案发时正值春节,李某某正和父母在外地度假。同案涉案人王某(23岁,北京东城区人,职高学历,父母均为下岗工人,在某宾馆当行李员时认识李某某,后成为朋友)、魏某某(1995年出生,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经理,家境殷实)及表弟(15岁,在长春念初三,来京探亲)、张某某(1996年出生,父亲是教练,家境普通)相邀聚会,于是身在外地的李某某,打飞的回京会小伙伴。

  内情2 受害人是兼职陪酒小姐

  因李某某常到GLOBAL酒吧消费,与领班张某非常熟悉,于是当晚通过张某预定了包房。当天除了上述5人,参与聚会的还有李某某一个从河北赶来的朋友李某。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同伴魏某某开着辆Q7,几人来到酒吧。

  乘着酒兴,一行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杨某23岁,河北人,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收入全靠客人给的小费。

  过程中,另一名女子因不肯多喝酒与李某某等人发生争吵,拿了300元小费后离开,留下的杨某则喝得烂醉。

  内情3 车上、电梯、房间均殴打过受害人

  李某某提出带杨某出台,领班张某则提议先出去吃夜宵,等杨某清醒后再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杨某见有张某陪同,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抵达世纪金源的金鼎轩,李某某还与邻桌起了冲突。

  离开金鼎轩,众人来到李某某家地下车库。领班张某独自打车回家,河北来的李某也先行离开,剩下几人带着受害人杨某出发寻找酒店。

  车上的杨某见领班张某不在,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房,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了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继续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大家轮流完事后(均未带避孕套),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内情4 酒吧经理曾联系李双江未获回复

  事后,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酒吧经理丁某得知后,曾给李双江发了短信,表明愿意私了,否则就报警。但李家没有回音。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回应

  如此细节,有操控舆论的痕迹

  新的细节爆出后,李双江和梦鸽照例沉默,由兰和出面回应。兰和阐述了6点看法:

  1.从未对李家进行任何采访核实,对该报报道不知情。

  2.在未经多方核实前提下,对所谓细节的悍然刊登,一味地博人眼球,有失妥当。

  3.爆料和报道倾向性过于明显,刻意刻画李某某暴力形象,做实轮奸事实,内容貌似全面公允,实则暗自夹带私货,用意凶险。

  4.所谓相关视频资料和细节披露从何而来,此出处是否有权向媒体公布,该发布是否合法?就像李某某被拘两天,所谓详细案情就被捅到媒体,提前对事实和性质进行舆论认定,何人所为,有何用意,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切都必须有个交代,而不只是徒留一笔糊涂账,提前把法院的活儿给包揽了。

  5.暗潮涌动,有人为操控舆论的痕迹,“舆论战”用意明显。该案很奇特的一个现象就是在每个关节点上,都会有相应的所谓事实和爆料发布,混淆视听,煽动社会情绪,对李某某等人进行未审先判。到底是谁在操控舆论?

  6.可以和所谓知情者公开对质,并保留对相关人员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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