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同案律师称被告受害 女方不需同情

2013年08月28日10:52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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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律师

  新浪娱乐讯 8月28日消息,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李天一的同案被告人魏氏兄弟的辩护律师李在珂在开庭前称,他认为该案既存在嫖娼,也存在强奸,已掌握了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杨某“也有过错”,指她“从事了不正当的工作”,不值得同情,“受伤害的是(被告)5个孩子”。

  李在珂指,该案的焦点在于到底是强奸还是嫖娼。他认为既存在强奸情节,也有嫖娼情节。并称被害人杨某“本来已经有正当工作,但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从事了不该从事的工作”,不值得同情。

  他还称,此前被告方没有联系过被害人提出赔偿:“我们不需要赔偿,她(被害人)也有过错。受伤害的是5个孩子,要是没有她出现,这5个孩子不可能走到今天,不可能站在被告席上。我不是说李某5人无过错,我只是说:被害人的过错是可以提的,如果被害人自身有过错,可以减轻20%左右。”又指事发时被告中有多名是未成年人,即使他们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满了18岁,但不影响判决。 (周文韬/文 王黎/图)

(责编: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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