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珂称除李某4被告均认罪 自己胜算高

2013年08月29日21:26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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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29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庭审结束,魏某代理律师李在珂被访时声称有被告人家属在庭审期间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有意暗指梦鸽。另外,他表示除李某某外四名被告已认罪,并当庭向受害人认错,而自己将为魏某争取罪轻判决。而受害人方面,李在珂表示其从事不正当职业本身就有过错,还透露几位被告曾与受害人约定“嫖资”1000元。

  李在珂称某被告人家属对其人身攻击 言下意指梦鸽

  今天下午庭审结束后,李在珂律师在未出法庭前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说,庭审期间有被告人家属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随后他到庭外解释此事,有意暗指此家属就是李某某之母梦鸽。“确实是有些被告人的家属在法庭上不冷静,对本人进行了无端指责和攻击,现在我暂时还不想提这个人。我认为我在法庭上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在发表意见,当我的被告人在法庭上指认其他被告人打人啊或者其他什么事,他(她)认为是我们律师做的工作。”

  称四被告已认罪且当庭道歉 努力为己方争取罪轻判决

  “我今天是做了有罪、罪轻的辩护,我的辩护意见首先得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认可,他们认为我的被告人是可以从宽处理的。”根据李在珂律师所述,5名被告人除李某某外,皆认罪并当庭向受害人道歉 : “法律规定,轮奸是强奸的一个加重情节,基准刑应该是在11年。” 

  “因为每个人的情节不一样,有的被告人未满16岁,就有两个减轻处罚的情节,有的人有立功、还有别的一些情况,认错态度好也是一方面。” “几个被害人认错态度比较好,知罪、认罪、悔罪。”“如果孩子获得杨女士的谅解,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减刑10%。” 李在珂接着表示,他会努力为自己的被告人争取罪轻判决: “我最理想的是为我的被告人争取到3年以下的缓刑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

  称被告与受害人曾约定嫖资1000 且此案上诉几率是百分百 

  “嫖资是可以跟你说的,当时约定是1000块钱,但不太明确是跟1人还是跟5人,但实际上只给了2000块钱。” 李在珂称,即使这样,当时确实发生了受害人不愿意,但又强迫受害人的行为。但受害人方面,李在珂认为:“我认为这个案件是由普通的卖淫嫖娼的自然案件,发展成为的刑事案件。因为在过程中有人打了出台小姐,也就是我们的受害人。但是出台小姐本身有过错,从某种意义来说她坑害了我们的5个孩子,原本她应该有很美好的工作,不应该晚上去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去赚那些不光彩的钱,出卖灵魂和肉体,所以她是有过错的。”至于赔偿是否是50万,他表示这仍然需商谈,但已认罪的被告人家属“愿意给她一定的精神和肉体损害上的抚慰”。

  被问及案件宣判后是否上诉,李在珂表示,“这个案子是否上诉,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共同犯罪的案件,只要有一个人上诉,全案都得一并移交。我认为上诉概率是100%,5个人中一个人都不上诉的概率几乎不存在。”

  采访结束前,李在珂自信满满地说:“之前说胜率80%只是我谦虚一点的说法,不谦虚的话就是100%!”(佩茗/文 辛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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