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张默案件警示世人 沾毒容易戒毒难

2015年01月28日11: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收藏本文     

  广州日报北京讯 (记者林广)昨日上午,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张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张默当庭未表示上诉。

  咋拖这么久才审,造成审后就能获释?是否算“累犯”?如何认定他为自首?案件审结后,海淀区法院审判员杨晓明一一予以回应。

  27日上午10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张默出庭时身着砖红色卫衣,留板寸,音调低沉。来到庭审现场旁听的除了被告人张默的亲属、媒体记者,还有海淀区人大代表共计70多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到6月间,张默在其位于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的居所内,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

  此前,张默曾在2012年1月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当时,张默所在的华谊兄弟经纪公司曾表态,将会和张默一起面对错误,希望公众和媒体给他一次机会。社会各界也予以宽容和谅解。不过,张默的再一次涉毒让各方都十分失望。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默在其居住地容留3人吸食大麻2次,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鉴于在公安机关查获后,张默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之前在居住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昨天庭审最后陈述中,张默说:“我从被抓到现在都在反省这个错误,认识到这个错误,再也不会犯。”他同时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人、对关心自己的人及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抓获,时隔近6个月才判决。相关法律人士测算,按照其被羁押之日算起,张默此次庭审后数日即可获释,这也让不少公众感到困惑。本案审结后,海淀区法院审判员杨晓明予以回应其中的焦点问题。

  1 为何这么久才审?

  杨晓明说,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抓,在审查起诉阶段,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退回补充侦查一次。海淀区法院于2015年1月16日接到检察机关移送此案,经过审查,在1月19日立案,27日开庭,各环节都遵照规定。

  2 为什么不算累犯?

  杨晓明解释说,构成累犯的前罪必须是犯罪行为。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这种违法行为属于“劣迹”,因此张默不构成累犯。

  3 被抓也是自首吗?

  杨晓明说,张默是因自己在朋友吴某某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查获,在对张默审查过程中,他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不掌握的其之前在家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认定为自首。

  4 量刑会不会太轻?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数和数量的多少、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毒品的种类等等,都应当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本案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两次,每次容留三人,吸食毒品为大麻,在容留他人吸毒罪中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可酌予从轻处罚。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量刑规范化的精神,结合本案具体案情,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

  从2014年歌手李代沫[微博]等10余名演艺人涉毒被抓,到2015年“禁毒代言人”歌手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批捕,明星“涉毒”的负面消息不断。

  针对这些明星犹如“批发”式涉毒的现象,众多社会学者呼吁娱乐明星们应洁身自好,要拿出实际行动为大众提供“正能量”,取信社会。

  长时间关注张默“涉毒”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告诉记者,与此前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不同,张默为他人提供了吸毒的场所,相比于自己吸毒的社会危害更大,已经不是其个人问题,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张默案件再一次警示世人,毒品一旦沾上很难戒掉。”易胜华说。

  分析其背后原因,易胜华认为,一方面演艺圈“吸毒解压”的不良风气对其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也与张默的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一些明星,尤其是‘星二代’,压力来自头上的‘光环’和工作,试图通过毒品解压,慢慢混入了吸毒圈子,加之父母不能严厉管束,孩子慢慢放纵自己成为问题青年,也很可惜”。

  (新华社)

(责编: 鹿角)

文章关键词: 张默毒品吸毒戒毒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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