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法院:为王宝强离婚案不当言论道歉

2016年11月01日 01:34 新浪娱乐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10月31日,菏泽巨野县法院对此前就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发布的不当言论作出声明。

道歉声明 道歉声明
已删除微博 已删除微博

  10月31日,菏泽巨野县法院对此前就王宝强[微博]马蓉离婚事件微博发布的言论作出声明。声明称:“2016年10月29日,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的歉意!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

  此前,该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并附文:“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妈!”呛声王宝强,引发网友围观。目前微博已删除。(新娱)

(责编:静电鱼)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水煮娱专栏+ 更多
热门搜索
热点微博
高清美图+ 更多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