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2月14日有爆料称,韩国SM公司于2015年9月起诉黄子韬[微博]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一案已经在上个月底结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SM的诉讼,认为SM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新浪娱乐独家联系到黄子韬工作室常年法律顾问吴律师,对方证实了该消息的真实性,并回应了诸多疑问。
另外,吴律师还表示,韩国SM公司意图通过法律手段来制造纠纷,以此损害黄子韬声誉,阻扰其演艺事业发展。诉及黄子韬目前在中国的合作伙伴,此种做法完全是滥用诉权,扰乱中国演艺市场的行为,此番法院驳回SM起诉的裁定也于法有据。
黄子韬法律顾问答新浪娱乐问:
新浪娱乐:什么是SM所称的“专属经纪权”?
吴律师:专属经纪权实际是韩国SM公司一直主张的,他们认为黄子韬自己的演艺活动必须通过SM,若没有通过SM同意则属于侵犯了他们的专属经纪权。例如,他们主张黄子韬在中国发行唱片,参演电影电视剧等均侵犯了他们的专属经纪权。
新浪娱乐:为何SM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SM起诉的目标是什么?
吴律师:黄子韬在中国开展演艺事业,是基于他本身带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包括自身才艺的展示权。这种权利应该是艺人本身固有权利,不存在被他人专属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证这一点。法院全面驳回了SM的诉讼请求,认为黄子韬侵犯了他们专属经纪权的诉讼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推断SM的目的无非是想通过诉讼限制黄子韬在中国的演艺发展,损害其名誉。
新浪娱乐:现在黄子韬和SM之间的纠纷是否已经全部解决?
吴律师:黄子韬与SM间的纠纷一定程度上是SM自己制造的,所以是否完全解决也需要看SM的态度。
新浪娱乐:黄子韬方面上个月就收到法院裁定结果,为何一直没有公布?
吴律师:作为胜诉一方,我们认为没有必要过分声张,但是现在既然网友们如此关注,我们也想出面澄清一下,以防外界混淆视听。
(何小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