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朱时茂打赢小品官司获赔33万(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2月06日22:3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陈佩斯和朱时茂这对给无数人带来笑声的喜剧搭档1年前在法庭上曾流下眼泪,今天上午,当他们二人再次出现在一中院的法庭上时,终于露出了胜利的笑容,他们打赢了官司,保护了自己创作的小品的著作权,并获赔33万余元。
陈佩斯和朱时茂状告的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起因是他们在历届春节晚会上表演的脍炙人口的小品《吃面条》、《拍电影》、《警察与小偷》、《主角与配角》、《警察与小舅子》等8个小品去年被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出版发行了VCD光盘。陈佩斯和朱时茂认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166万余元。
上午9点半,一中院著名的“知本法官”罗东川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虽然中央电视台对春节晚会整体享有著作权,但陈佩斯朱时茂并未丧失对他们作品的著作权和表演权,所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二人经济损失333293元。
宣判后,陈佩斯和朱时茂显得非常激动,他们说,为了打这场官司他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包括被中央电视台封杀,但是这个代价付出得值得,没有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中国的文化产业就无法健康地发展。他们二人表示感谢法官的公正和法律的保护。被告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则表示保留答辩意见和上诉权利。(记者张鹏/胡铁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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