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窗外》惹官司 残疾歌手李琛上法庭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2月12日13:20 天津日报
本报讯:曾经以一曲《窗外》而迅速窜红的残疾歌手李琛近日被老东家鸟人公司告上法庭,鸟人公司在出示的证据中表明,李琛的盒带专辑《窗外》和CD专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侵犯了公司的版权。
李琛原为鸟人公司的歌手,1997年底与鸟人公司解约,鸟人公司为其出专辑的准备工作被迫停了下来,已录制好的几首歌也压进箱底。李琛离开鸟人公司后,自己办了一个“阳光音乐工作室”,并于去年推出首张个人专辑《窗外》。鸟人公司总经理周亚平在偶然的情况下看到了这张专辑,而专辑中有五首歌是鸟人公司原先为李琛制作的,这些歌曲的版权都属于鸟人公司及周亚平本人,但事先没有任何人跟他打过招呼。不久前,李琛又推出了CD专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专辑中再次非法使用了这些歌曲,鸟人公司遂决定将李琛和出版社、发行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对于李琛的做法,鸟人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念及李琛作为一个残疾歌手在歌坛奋斗不容易,公司迟迟没有展开反应,但如果一味姑息,情况将不可收拾。告李琛的目的是为了净化行业的环境,现在盗版几乎已经摧毁了这个行业,如果连盗版的受害者———歌手也不尊重版权的话,唱片行业真的没法做下去了。”
其实,在这两张专辑中还存在着另一个侵权案,即《窗外》等两首歌曲未署名案。但《窗外》的作者朝阳觉得官司妨碍其创作,于开庭前撤回起诉。鸟人公司则表示,为维护唱片公司和音乐人的权益,一定要将官司进行到底。见习记者白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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