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300万元 臧天朔追加“网易”为第二被告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2月25日11:1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臧天朔诉网蛙网站侵权官司最近又起波澜,原告方臧天朔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著名网站网易为第二被告,提出向被告网站索赔300万元人民币。
一向低调的臧天朔,日前因为被网蛙网站评为“国内歌坛十大丑星”,愤然将这家网站推上了法庭。
去年底,网蛙网站推出了所谓“国内歌坛十大丑星”评选活动。该网站列出了包括刘欢、那英、崔健、田震、赵薇、戴军等30名国内著名歌星在内的一份候选名单,让网民投票选举。结果蔡国庆、韦唯、臧天朔等歌星“榜上有名”。后来,网易予以转载。候选歌星对此纷纷表示了抗议或反感,臧天朔干脆拿起法律武器,准备为自己讨公道。
臧天朔认为,网蛙网站未经他的同意,就把他列为“丑星”候选人,还将他的照片登在网页上,同时配有侮辱性语言介绍,给他的人格造成了侮辱和损害,也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但为了避免别人认为自己是在炒作,他当时只要求这家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并未提出索赔。
但是,在朋友的劝说下,根据诉讼的进展和对方的反应情况,他最终决定向被告网站索赔300万元。臧天朔表示,其中的280万元将捐赠给希望工程及灾区。(记者段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