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殴打司机事件”子虚乌有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3月05日17:3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著名演员王志文近日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但不是为了那个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口香糖事件”。上周六王志文和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马仲器律师共同约见本地媒体:将对安徽某报于2000年10月24日刊登有关王志文在拍摄《刑警本色》一剧时“大打出手”的不实报道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1998年10月27日《刑警本色》在合肥拍摄时,剧组一成员在拍摄现场与一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造成众多群众围观,并阻碍正常交通达4小时之久。
事隔两年后的2000年10月24日,安徽某报在其“文娱新闻”版刊登了一篇题为《口香糖与牛皮糖》的不署名文章,文中称“合肥市民至今也许还记得,王志文在合肥拍《刑警本色》时,因的士司机‘碍事’而大打出手。看来,王志文的坏脾气就好像牛皮糖一样,嚼不烂,忍更乱,几年来一直未改”。
今年春节期间,有读者向王志文反映此事,王当即向其法律顾问明确表示: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事发当天他根本不在现场。在王志文的委托下,马仲器律师于2月22日赴合肥市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据马律师介绍,有关这一案件的所有卷宗里均无人提及也没有出现过王志文的名字,马律师还出示了当时《刑》剧出品人关海龙和制片人陈进涛亲笔签名证明王志文不在现场的复印件,而当时处理这一纠纷的合肥市益民派出所吕光明警长也明确表示“王志文没在现场,处理此事过程中也从未发现过王志文”。
王志文在“口香糖事件”中始终不发一言,此次为何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弯?“‘口香糖事件’大家各有各的立场,我个人无法说清,讲得太多反而显得无聊。但这件事黑白分明,我必须要求对方澄清事实。公众人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监督,但媒体是否也应该受到相关法规的监督、讲一讲自己的职业道德呢?”(记者蔡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