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名誉权案早已判决生效了,但大家都渴望看见的一幕却没有出现:被告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间向崔永元道歉。
19日中午,正忙着录制节目的崔永元说,从3月8日到3月18日是被告自动履行责任的时间,但这期间被告有没有在央视道歉,由于太忙了,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其实,我没必要整天大眼瞪小眼盯着电视,有我的律师、有各家媒体、有全国充满正义感的观众盯着,我一 百个放心,该干嘛干嘛就行了。”没想到,花了两年时间打官司,费了很多心血的崔永元胜诉以来竟有如此轻松的心态。“不是我太轻松,是我相信法律,法院已经判了,难道被告还想蒙混过关吗?”至于有的媒体报道,中央电视台有关人士认为在央视道歉没有先例,崔永元见此事有难度,就让被告折成广告款。对此,崔永元觉得很可笑,“这件事确实在央视没有先例,但我怎么会有折成广告款的念头呢?我真的那么缺钱吗?在央视道歉是法院判定的,不是凭着我一张嘴说变就变的。”当记者问:“让被告的道歉出现在央视,而且是黄金时间,是不是又给了他们一个免费广告的机会。”崔永元笑了,“要相信观众的好恶判断力,也别以为在央视出现就都是好事。”由于要忙着工作,崔永元请记者就此事和他的律师岳成联系。
岳律师19日到法院取回崔永元应得的赔偿金及被告应承担的费用。他说,听法院的同志说,被告已和央视取得了联系,但央视认为此事有难度,所以道歉一事至今没有结果。“19日已经进入了法院强制执行期,但崔永元依然在耐心地等着那一声为了尊严的道歉,我们希望被告能自觉履行责任。”岳律师强调,对于“道歉”一事,崔永元决不会不了了之。(本报记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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