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是崔永元名誉权案履行判决的最后一天。原定上午10:30由崔永元去法院拿回被告华麟集团的10万元赔款,但小崔有事未能按时前去。据该案代理律师岳成告诉记者,10万元赔款已于下午送至崔永元处,但被告华麟集团被判在央视的那连续七声道歉,却仍然没有下文。如今,自动履行判决期已过,他们将考虑起草一份执行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止到3月7日17∶00,朝阳区法院没有收到备受关注的崔永元名誉权案双方的申诉,因此,3月8日就成了该案判决生效后的第一天。由于该案除现金赔偿外还涉及到一个公开道歉的问题,即被告北京华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黄金时间公开向原告崔永元赔礼道歉,而通过中央电视台向个人道歉在我国尚属首次,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天,无论是崔永元,还是关心此案的大众,都在期待着这一声迟来的道歉。
但规定的10天时间过去了,谁也没有等到它。按照被告方的说法,他们已与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联系过,央视广告部称,因过去从未有过此类先例,因此需要研究之后方能决定。但根据崔永元从广告部的了解,根本就没有什么代表华麟集团的人来广告部谈过此事。
岳成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判决,被告华麟集团应该在3月8日至3月17日期间履行判决,被告拒不执行,原告有权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他透露,今天,他们将与该案法官见面,商谈下一步强制执行事宜。看来,这一声道歉,崔永元是要定了。(记者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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