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在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中成功扮演“尔康”的中央实验话剧院演员周杰,一年前以肖像权、隐私权被侵害为由,起诉广东经济出版社。他称,该出版社出版的《周杰:真情好男人》一书非法使用了自己的照片,特别是将其从未在内地发表的个人生活照片公开,包括媒体所称的“周杰和女友的合影”,为此周杰索赔50万元。
昨天,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桩轰动一时的名人官司以周杰和被告达成调解而告终。周杰起诉是缘于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周杰:真情好男人》一书。周杰称,这本书大量非法使用了他的肖像76张,特别是将他从未在内地公开的多张个人生活照片首次非法公开并传播,更是侵犯了其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给其造成了很大精神压力和痛苦。这些生活照片包括多张周杰和一年轻女性的合影,照片标注该女孩为吴祯,书中的文字介绍称其是周杰的女友,这些被媒体说成是“周杰和女友合影”。在庭审中双方争辩的焦点是“卖出去的照片还能享有肖像权吗?”出版社的代理人称,周杰已经将这些照片以税后20万元的价格出卖了,他无权就照片提出任何要求。
作为第一个出版写真集的内地男演员,周杰认为,由于《周杰:真情好男人》而使他的写真集《深情尔康》一书未能按预计的数量销售,造成他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他要求经济赔偿45万元,精神赔偿5万元,周杰一再声称:“我不是为钱打官司。”所以,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解决这场纠纷的一致意见。广东经济出版社停止侵害周杰肖像权的行为,登报致歉,一次性赔偿周杰45000元,并承担10000余元的诉讼费。(记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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