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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2009年3月12日,艺人李小璐及其经纪公司通过新浪娱乐就《Voyage新旅行》未经允许,盗用其形象做宣传一事发表声明,要求该杂志撤销照片郑重道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09年2月16日,李小璐应邀为《Voyage新旅行》杂志赴三亚拍了一组封面和内页照。但后被发现其照片被用来为某汽车产品进行宣传。李小璐经纪公司表示,在整个拍摄几近尾声时,该杂志编辑曾要求补拍几张带有“沿海公路美女独自旅行感觉”的照片,并保证决不会用作任何商业宣传。不过,在该杂志三月刊的内页,却将这些照片和某汽车产品PS在一起。
这些照片多以整页或者跨页的形式出现,占总篇幅的一半以上。其经纪公司表示,该杂志同时还杜撰了大量以李小璐口吻说出的话,例如:“甲壳虫让李小璐过足了车瘾”,“这正是她选择甲壳虫的原因”,“可以让她放心去驾驶”等等明确表示对该款汽车如何喜爱的文字。而对李小璐的真实采访内容几乎只字未提。
对此,李小璐及其经纪公司对《Voyage新旅行》的做法表示震惊,他们表示:“对于该杂志用此种不计后果的欺骗手段严重侵害艺人的肖像权行为感到极度愤慨,《新旅行》这样做不但严重损害了李小璐的权益,也将甲壳虫的制造商大众汽车推到了一个被动的位置上。同时李小璐对该杂志这种涸泽而渔的谋利方式感到遗憾!”
目前,李小璐以及所属的经纪公司对这种行为表示谴责,要求该杂志立即消除影响并郑重道歉,并保留追究《Voyage新旅行》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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